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焦点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广州率先反对“酌情调整”既定房价目标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新网   2011-03-31 16:49

  “我们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意见。”“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房价调控)目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称广州房管局)3月30日公开反对调整已经发布的房价调控目标。广州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处长陈大旺对《第一财经日报》表达了上述观点。

  这也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要求之后,第一次公开反对修改的城市。

  30日当天公布的广州市《关于公布我市新建住房2011年度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称,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由于今年广州GDP和人均收入的增幅预期为11%,以此计算,2011年广州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11%。

  算上广州的房价调控目标,全国已公布的数十个城市几乎清一色地以“涨”作为调控基调。

  对此,住建部紧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但广州房管局官方网站表示,广州市的房价控制目标是符合国家房地产调控要求的。

  陈大旺也明确称,“出台这个调控目标之前,我们充分考虑到了社会的意见,包括听取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民代表的意见。”既然房价控制目标已经出来,就是对社会的承诺,以后将按照这个既定的控制目标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年内将不会再次调整目标。

  不过,财新记者查阅广州房管局官方网站“政民互动”频道下的“网上信箱”“回音壁”“领导接访”“在线交流”“公众留言”“征集意见”“听证公告”“网上调查”等多个栏目,均没有任何关于房价调控目标的公示或者意见征集信息。

  而从1月26日“国八条”提出公布房价调控目标要求,直至3月30日公开方案,包括市委机关报《广州日报》在内的广州当地媒体,都没有登载过征求市民意见的公告。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