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要求限价房申请者须3年内未转让过房产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财新网 2011-04-01 16:37
今天(4月1日)起,成都市推出的5997套限价房开始接受申请,其中,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同时3年内没有转让过房产是申请限价房的最基本要求。
据成都市政府发布的消息称,今年成都中心城区率先推出的5997套限价房房源,预计2012年底完工。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配售及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其中明确了限价商品住房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销售价格和限购面积以及上市交易等。
《办法》中明确了申请条件: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住房:
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其中主申请人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家庭;具有成都市户籍,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3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居民;夫妻双方非成都市户籍,在中心城区工作,两人连续在中心城区缴纳5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
据了解,限价商品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内不得转让。5年内确需转让限价商品住房,或购买限价商品住房后又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原限价商品住房由市住房保障机构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财新网此前报道,成都市拟把保障房体系扩大到农村,将在2012年底前实现保障房体系对农村的覆盖。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农村住房困难居民,也将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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