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焦点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上海出台“一房一价”细则 禁止开发商散布涨价信息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上海证券报    2011-05-17 09:46

  昨日(5月16日)上海出台“上海市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记者发现,该通知与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检〔2011〕548号)最大的区别在于,上海市明确规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价格信息细到物业管理费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不仅要进行明码标价,还要明确它的销售状态、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暂测或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是否包含车位、房屋总价和建筑面积单价。

  同时,楼盘的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编号或房地产权证编号、楼盘总建筑面积、当期销售房源情况、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房屋类型、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以及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也被要求标明。

  此外,商品房的优惠折扣和折扣条件、赠品的品名、数量等也应明确,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编号、销售状态、面积和销售总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地下车位车辆停放计费和物业管理费用的计算也被要求非常明确具体地告诉消费者。需要公布的价格信息还包括被纳入楼盘基本信息表、房源价格信息表、已登记房源信息表、收费项目信息表等四个表单,方便开发商和中介一一填写。

  内部价格或仍将存在

  搜房网新闻总监唐云亮在比较了上海和国家发改委的一房一价政策内容的异同后认为,上海的一房一价采用价外馈赠的方式,应如实标明赠品的品名、数量等内容,这表明以后内部买房或者赠予就不太可能了。

  但是上海的房地产商对此却持不同意见。一位开发商说,发改委要求公开的仅是公开的价格折扣和优惠信息,那些非公开的价格折扣则并不公布。开发商根据发改委要求公布的仅是成交均价,这也意味着开发商给关系户内部价仍然有可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将上海市发改委的一房一价政策和国家发改委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进行对比,发现上海市发改委强调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政策。此前,北京及上海的一些房地产业内人士喜欢炒作房价上涨的话题,对一部分开发商来说,这一政策才或许是真正有杀伤力的。

上海出台一房一价细则 地下车位也必须编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上海市发改委昨日公布“一房一价”执行细则,明确包括一、二手房在内的商品房均须明码标价。

  业内人士认为,上海细则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一房一价”规定并无太大差别,但在定价和处罚方面的缺失,使得人为的高报价仍不可避免,细则执行效果有待观察。

  上海细则共11条,规定凡在上海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且中介服务机构销售二手房也须参照执行。

  通知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在商品房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明确标示与商品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包括: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坐落位置、预售许可证编号或房地产权证编号、楼盘总建筑面积、当期销售房源情况、土地性质、土地使用起止年限、房屋类型、容积率、绿化率、车位配比率等;楼盘的建筑结构、装修状况以及水、电、燃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此外,商品房经营者应当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明确标示商品房价格及其他相关因素,包括每套商品房的编号、销售状态、楼层、户型、层高、建筑面积、暂测或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分摊共有建筑面积是否包含车位、房屋总价和建筑面积单价;优惠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采用价外馈赠方式的,应如实标明赠品的品名、数量等内容;销售地下停车位的,应标明每个在售车位的编号、销售状态、面积和销售总价。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第八条特别提出,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从上海细则来看,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一房一价”规定并无太大差别。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地方细则首先应该明确的是如何定价,以及一旦违法该如何惩处,有补充性措施出台才能完善整个“一房一价”体系。“人为的高报价格仍不可避免,开发商在定价时还是有一定的上限空间。而购房者最渴望的是购买到性价比高的房产,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有相关部门为其维权,但目前看来‘一房一价’体系还是难以达到。”叶檀表示。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析师黄河滔认为,上海细则与北京细则基本相似,对楼市的影响关键还是看执行,然而从北京近期的楼市情况来看,“一房一价”起到的规范效果并不理想。需要正视的是,限贷、限购政策下,近两月楼市成交量仍在稳步攀升,表明购房需求仍大量存在,即使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也只是在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方面有所进步,要想稳定房价还需在供求关系上做文章。

  同时黄河滔表示,要在二手房市场执行“一房一价”更难,因为二手房挂牌价格与成交价本身具有一定浮动空间,尽管中介获取的买卖房源都进行了网上备案,但最终成交由买卖双方议定,细则对二手房市场交易影响不会太大。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