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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官员:正在细化上海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方案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2011-05-22 14:42

 除了金融业务开放等硬指标,金融“软环境”建设在陆家嘴论坛上成为热点话题。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昨日在陆家嘴论坛金融发展环境专题讨论时透露,国税总局目前正在细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个人所得税可延期纳税方案(即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并称届时该方案仅限于上海试点,该举措将适当减轻普通人税务负担。

  对于有关上海高级金融人才税负太高,难以留住人才的问题,丛明称,“正在审议的方案中没有考虑差异化的问题,还是全国统一的起征点”。不过,他也给出一个好消息称,国税总局还在为进一步鼓励上海金融业发展和适当减轻金融业税赋特批新的政策。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个人收入中用于购买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部分,其应缴个人所得税可延期至将来提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交税。按照丛明的话说,上海试点个税养老保险递延纳税,普通人可享受到的好处是当期不用纳税,其实就是在减轻税收负担。

  具体而言,延期纳税是指在将来领取商业养老保险时再交税,在这个时间差内不仅可享受利息,而且将来再交个人所得税就按将来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考虑,如果5-10年后起征点再提高的话,就等于又可以享受到提高起征点的好处。

  丛明举例说,比如一个职员从现在开始每年交一些商业补充养老保险,假定每月交1000元。这1000元钱就能够递延纳税,在他退休以前,他每月1000元的递延纳税都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除了税收问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盛勇强亦表示,为加强上海金融法制环境建设,需要发展非诉讼的解决体制,包括仲裁、商会调节等等在内的一个比较完整的纠纷解决机制。

  上海金融仲裁院院长卢方亦表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之内,要向社会重点推介仲裁法律制度,鼓励金融机构通过选择仲裁方式去解决金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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