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划拨土地房屋 “土地出让金”按规定缴纳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房地产时报 2005-11-28 11:15
翁先生想购买一套住房,其土地性质是划拨的。听说划拨的土地未缴土地补偿费,他问若买下后是否需要缴纳土地补偿费?
本律师认为,若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是划拨取得,说明房屋出售方当初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是无偿取得的。在转让此类性质的房屋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报人民政府审批,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也就是购房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法律还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办理转让房地产报批时,由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决定可以不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房屋的出售方应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即在符合条件购买人不需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况下,应当由房屋出售方负责从其所获得的收益中将土地收益缴纳给国家。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作者为上海市东方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