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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地价、竞房价”纯属无稽之谈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经济观察网    2011-08-10 11:17

  经济观察网张雅楠/文

  8月,北京门头沟永定镇地块将采取“限地价、竞房价”方式确定竞得人。“限地价”是指该宗地出让价22.2亿元已定,“竞房价”是指竞拍者在13600元/平方米的基础上比拼谁的住宅报价更低。

  土地出让规则已经如此铁腕,房价还会稳不住吗?即使稳不住整个北京城,就稳这一个项目,煮熟的鸭子总不会飞吧?

  也许还是会的。

  2006年不算是太遥远的年份,但是不知北京市国土局是否记得,那一年,“准地王”朝阳区广渠路36号地块选择了少见的招标出让方式入市,最终,报价较华润地产最高价低4.5亿元的城建和城开以26亿元获得该地块,城开和城建在招标合同里标明“意向销售价格9500元/平方米”。

  虽然不像如今“限地价、竞房价”的提法这么明确,但是北京市国土局控制地价和房价的意愿今昔并无不同。

  “意向销售价格9500元/平方米”的土地上盖出了名为首城国际的房子,2008年11月第一期开盘,均价13000—14000元/平方米,如今售价已经远超3万元/平方米。

  “意向销售价格9500元/平方米”早已浮云散尽,除了北京国土局以低于最高价4.5亿元的价格“合理”出让了土地、控制了地价之外,其他似乎什么都没有改变。

  政府凭什么要求一个没有任何非商品房属性的项目限价销售?政府如何保证一个没有任何非商品属性的项目限价销售?这些问题在广渠路36号土地上无解。

  门头沟永定镇地块和广渠路36号地的相似之处在于,政府试图牺牲土地一定程度的溢价换取开发商未来房价的让渡,一厢情愿地以为自己从土地里少赚点,开发商就能够也应该从房子里少赚点。左手握紧土地,右手制定规则,开发商如吊线下的木偶,只能上演规定的戏码,不然上哪里拿地去?

  可是拿到土地之后呢,开发第一期可以按照限价出售,开发第十期也按照限价出售吗?周边房价13000元/平方米按限价出售,周边房价涨到25000元/平方米也按限价出售吗?

  如果开发商按照限价销售,这个由政府让渡的利益应该由谁来享受呢?谁抢到算谁的?那谁能抢到呢?还是中低收入的保障房排队者?那这到底是保障房还是商品房?

  如果开发商不按照限价销售,政府打算用什么样的理由和方式来“规范”这个没有任何保障房属性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呢?只怕到时又是闷声吃一顿哑巴亏,羞于再提起这非市场非政策的怪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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