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钧:房价“假摔”和保障房建设“他信”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价值中国网 2011-10-09 11:14
二.中国的住房政策向何处去?
我们再来回顾一下20世纪末出台的“房改方案”究竟是怎样设计的:政府有责任向所有的城市居民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就是一般的城市居民都能买得起;所谓“适用”,就是面积适中,设施齐全。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租住廉租房,而经济上较为富裕的家庭则可以上市场购买商品房。这个改革方案就这么简单,但符合实际可以满足城市居民的住房需求,也符合城市居民的消费能力在住房领域形成真正的“有效需求”。
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改革方案有什么好处:首先,经济适用房是按“非营利”的政策思路设计的,就是按成本价乃至微利出售。这样,建房的成本可以迅速回收,而回收的资金又可以再次投入建房,所以可持续。其次,经济适用房出售以后,就成为房主的资产,以后的维修就得自己解决了,政府不背包袱。其三,人民群众拥有自己的资产很高兴,对稳定社会有利。综上所述,最好的政策选择其实应该是经适房,这才应该成为保障性住房的重点。很可惜,因为政府在住房政策方面一贯的不作为,这项政策在实施和执行中出了很多问题,现在已经被污名化甚至妖魔化了。
可能迫于无奈,如前文中提到的媒体报道所述,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实行变通的办法。不管哪一种方式,实际上都在变“租”为“售”,悄悄地在向“经济适用房”的模式转变。有人说,这样做有悖“公租房”政策的初衷。现在的问题是要实现“居者有其屋”,而不是无谓地讨论住房所有权的“公”或者“非公”。以平价出售居民住房的政策理念和政策实践实际上早已有之,“房改”不就是把“租房”变成了“卖房”吗?当然,经适房污名未除,人人谈之变色。但是,从实际操作来看,公租房的分配一点也不会比经适房简单易行。反过来说,公租房可以怎么分配,经适房就也可以怎么分配。最主要的是政府要干预,而且要公平、公正地干预。
现在有的城市公租房已经登台亮相,从媒体报道看,租价似乎不比市场便宜。我们再来算一笔账,一套套内面积50平米的公租房,假设成本是10万元,加价一倍,就是20万元。如果按每平米20元出租,租价是每月1000元,一年12000元。那么就要200个月,将近17年才能收回成本,这还不算维修。但对租户来说,17年付出了20万元后,房子还是人家的。如果按20万元出售,政府马上就能拿到房款。首付6万元,其余的按揭贷款,加上利息算18万,每月付1000元,180个月,亦即15年后房产就完全属于自己了哪种方式对人民群众有利,还看不出来?
以上所说,关键是要有“理想”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所谓“理想”,就是政府不拿土地挣钱土地本是国家所有,并非政府,尤其是并非政府官员所有。我们的国体是共和国,“共和”的意思亦即“天下为公”,“国家所有”就是“人民所有”拿土地与民争利,不啻是让老百姓拿钱来买本属于自己的东西,在法理上是说不通的。
其实,这几年,为了维护某种特殊的利益,在住房方面,官方商家一直都在营造种种幻象:一是中国人的住房需求似乎趋于无穷大,但这样的“测算”并没有把普通市民的实际支付能力考虑在内,所以虽有“需求”但不能形成“有效需求”。二是房地产价格高涨似乎使有房家庭资产倍增,但对买房自己住的家庭,这种“高价”并无意义;从宏观看,可能更多体现的是“通货膨胀”。三是认为老百姓只要有房住就行,所以把政策定在“住有所居”。但实际上老百姓更想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居者有其屋”的政策才是真正符合人民的需要和心意的。对于以上这些价值判断及政策设计的误区,我们可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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