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产:持续关连交易重续建筑服务协议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观点地产网 2011-10-20 17:11
兹提述招股章程内「关连交易」一节,关于本公司与上海地通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的框架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而该协议内容乃关于上海地通根据投标文件及上海地通与本集团不时签订或将会签订的建筑合约,向本集团提供建筑及相关服务,自上市日期起生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本公司拟继续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后不时订立类似性质的交易。因此,于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本公司与上海地通就有关交易订立建筑服务协议,其性质与先前订立的框架建筑服务协议项下的交易类似,年期自二零一二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期三年。
上市规则的涵义
张德璜先生持有上海地通控股权,张德璜先生为张志熔先生(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间接最终控股股东)的父亲及丁向阳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的岳父。因此,就上市规则第14A章而言,上海地通为本公司关连人士。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因而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有关的建议年度上限适用的一项或多项百分比率超过5%,故该等交易以及有关交易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年度审核、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一般资料
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张志熔先生及丁向阳先生已就批准建筑服务协议及据此拟进行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放弃投票。
本公司已成立独立董事委员会,并就(i)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的条款及该等交易于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是否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及(ii)于考虑获委聘的独立财务顾问的推荐意见后,就如何投票向独立股东提供建议。本公司已委聘独立财务顾问为其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规则就此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根据上市规则,本公司预期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日或之前向本公司股东寄发一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建筑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及该等交易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建议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建筑服务协议提出的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就建筑服务协议提出的意见;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以及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资料。倘预期寄发通函出现延误,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说明押后寄发通函的原因及预期寄发通函的新订日期。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就股东特别大会结果刊发公告。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