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租房攻略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住廉租房公租房不用缴纳物业费 由业主承担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闻晨报   2011-10-25 15:45

  晨报讯 市物价局和市房管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本市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租住性质的保障性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屋业主承担。而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实施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执行同一标准。本市大型居住社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按照上述意见执行。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的精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租户只需支付租金,不需要缴纳物业费。

  此外,通知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应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接受业主监督。

  该通知发布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