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嫌服务不周拒交物业费 钱收不齐难正常服务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楚天都市报 2011-11-08 17:21
物业办
应理解物业管理的性质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对物业管理性质不理解。”黄石房管局物业办主任邬勇刚称,物业服务主要突出“公共”,有些业主享受了物业管理服务,但以物业管理有瑕疵为由,拒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不妥的。
据介绍,物业服务收费是维持整个小区正常运转的一个必要的收费。它的开支包括公共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还有工作人员、清洁工、保安的工资等。随着市场人力等成本的逐年增加,物业公司的支出也越来越大。而目前黄石的物业服务收费全部采取指导价格,符合当时物业开支等条件,现在物业费很难调整。“只能由物业公司跟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进行协商。业主委员会要真正从市场角度去核定物业费的标准,保证物业公司在合理利润前提下,对其物业服务成本进行核定。”邬勇刚表示,物业公司可以通过几种渠道保证物业费的收取:一是严格执行业主管理公约,对不履行业主义务的住户,限制其权利;二是通过优质的服务获得业主的认同;三是通过正常途径,如投诉、司法等途径解决。
律师
拒交物业费是业主违约
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姝认为,业主维权应该通过合法的方式和渠道,如果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不满意,可由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若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可由三分之二以上业主联名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拒交物业费,是单方面违约。”李姝表示,由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有合同约定,业主不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不遵守契约精神。
李姝律师表示,房管部门特别是物业办是物业公司的管理部门,同时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也应该是协调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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