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将率先开展金融税收制度改革试点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2012-01-31 10:57
上海将率先开展金融税收制度改革试点
为营造更具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发展环境,上海市政府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要完善金融税收制度,争取率先开展金融税收改革试点。
昨日发布的《规划》明确提出,上海应研究借鉴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经验,充分发挥合理税制安排在促进金融创新发展、增强金融国际竞争力中的重要作用。“研究有利于金融市场发展,有利于航运金融、贸易金融发展,有利于促进金融创新的金融税收政策。”
据了解,针对航运金融业,其实上海已展开税改试点。某总部设在上海的金融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上海今年起率先试点的“营改增”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让金融租赁公司的客户(承租人)受益,其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本金部分和租金部分,会使承租人的税负减轻,其中售后回租和直租两项业务平均税负约降低10%左右。“这意味着上海地区的金融租赁企业相对非试点地区租赁企业的竞争优势增强。”上述负责人表示,“不仅是以租售方式购置设备的制造业客户,像中海油这样的航运企业承租人,在买进设备的增值税进项发票与提供服务的增值税销项发票抵扣以后也相当于减轻了税负。”
而在银行业内人士看来,与成熟的金融中心相比,目前贸易金融,尤其是跨境的贸易金融业务所需缴纳的税种多、税负高,相对缺乏竞争力。“以离岸金融业务看,境内要征收利息税、印花税、所得税等,而在其他成熟的金融中心只收一种税。”某国有大行国际业务部人士说。
另据公开资料,在2011年的陆家嘴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政策司巡视员丛明就表示,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可以积极探索既符合中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税制。
丛明表示,在2009年4月份国务院发布了一个文件,确定对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注册在上海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从事航运的保险业务取得的收入可以免征营业税,对上海从事跨境贸易实行人民币结算进行退税的试点工作。丛明进一步指出表示,这个文件还有了一个原则性的表述: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可以积极探索既符合中国实际,又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税制,“按照中央的部署,我们会积极研究,进一步完善金融税制有关的改革和政策,进一步鼓励金融业的发展和适当减轻金融业的税赋。”
在促进金融创新的金融税收政策方面,丛明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上海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还在研究中”,而昨日发布的《规划》亦明确,在“十二五”期间“研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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