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普房“新规下月执行 刚需受惠或为“小阳春“增色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搜狐焦点网 2012-02-17 13:13
今年年初,上海市市长韩正曾在上海市人民政府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将在今年一季度调整普通房标准。昨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调整并施行普通标准房新规。
“普房”范围扩大外环价格标准调整63%
据昨日(2月16日)市房管局在官网上挂出的《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显示,本次新普通住房标准主要针对的是价格标准的调整。
通知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33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20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160万元/套。
不难发现,普通住房标准调整后,本市交易环节的普通住房将大幅度增加,特别是外环外,价格标准调整幅度达到63%,更多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优惠税收政策。
对于此次调整普通住房标准的原因,官方表态称,此次调整前执行的标准至今已过三年,期间本市住房市场价格和物价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因此适时调整可以使之更加符合市场实情。同时,上海将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削减契税普通购房者受惠
普通住宅标准的扩大,带来的最大优惠莫过于购房契税的减少,将更加利好自住需求、置换型需求的购房者。
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减半后税率为1.5%);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税率征收契税。
在业内看来,调整普通住房标准,有利于在交易环节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也有利于引导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标准的调整更多的是惠及普通购房者。
同策咨询研究中心总监张宏伟表示,标准的调整可以让刚需少交一点税费,可以说是在政策上鼓励购房者尽快购房,尤其是一些自住需求的购房者。如果他们尽快购房的话,不仅可以买到合适的房源,而且可以激活楼市的成交量。
但亦有声音指出,标准调整对于整体交易量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中原地产认为,普通住宅标准调整涉及减免的房源交易税费在3-6%,在实际交易是由卖家来决定让渡尺度,特别是不会全额让渡给买家。它只能使议价更具弹性,交易更容易达成却不能够给当前的整体交易带来太明显的推动作用。
而且出于对节省税费的考虑,买卖双方或许会将交易过户时间放在3月1日之后,对于2月份后半段的交易数据会起到遏制作用,同时也会为3月份原本“小阳春”行情增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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