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一定要小心 二房东的承诺不要轻易相信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宁波晚报 2005-12-14 10:56
刚交了三个月房租,才搬进去住了一天,可昨天中午三个房客却接到中介公司的通知,要求他们马上搬走。
陈先生告诉笔者,几天前,他在网上看见张某出租的一套二室一厅的房子,他觉得挺满意的,马上就跟那个张某取得联系。张某告诉他,房子是从一家中介公司租来的,租期一年,现在由于某些原因要转租。陈先生在看过有中介公司盖章的租房合同和房子后,就决定和其他几人一起租下这套房子。当下签订协议,他把三个月的房租1000块钱交给这个二房东,其他两人也分别交了2000元和1750元房租。如今他们却接到中介公司的逐客令,感到很不可思议。
笔者昨天下午从中介公司了解到,一个多星期前,一个20多岁的外地青年男子来公司要租房,他们就介绍了某个小区的一套房子给他,最终签订了出租一年的协议,每月租金1350元。按合同要首付三个月,总计4050元,但那个男青年说现在只能交600元算做定金,等12月8号发工资了马上来付清剩下的钱,中介公司最后也同意了。然而昨天公司联系那人时,却发现他手机已经关机,最后到派出所一查,发现那人身份证也是假的,这才知上当受骗了。虽然陈先生他们和那个二房东签订了协议,也交了房租,但中介公司并没有拿到钱,所以他们不得不请陈先生等房客搬出去。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的胡力明律师告诉笔者,从法理上来说中介公司是没有责任的,当初陈先生在向那个二房东租房时,应该向原来的出租人也就是中介公司了解情况,并仔细察看相关证明,而不能光凭一纸合同就轻易付钱。现在陈先生应该及时向警方报警,追查那个二房东。虽然中介公司和陈先生他们都是受害者,但在道义上,中介公司可以和陈先生协商解决此事,尽量减少双方的损失。目前,中介公司已经就此事报了警,正跟陈先生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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