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后 子女若不孝可撤销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3-02-28 11:45
在线律师:夏晓飞(江苏益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先生:本人有一儿子,一直以来对其关爱倍加,最近又将自己仅有的一套住房也赠与给他,但他在获赠房屋后,现在对本人不理不睬,也不对本人进行扶养,本人现在经济状况也不太好,问我现在能要回赠与给他的房产吗?
夏律师:可以的,同时请注意时间限制。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本案中,由于李先生之子行为已违法,李先生可撤销赠与,但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