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可以入市 关键是谁决定入市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深圳商报 2013-03-01 12:05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日表示,证监会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快长期资金入市步伐,分别涉及保险资金、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而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则是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
保险金、养老金、住房公积金这“三金”,是带有民生“兜底”性质的保命钱,它们的入市,对社会心理的震动自然巨大,因为市场的风险将直接影响民生保障的损益。
但是,尽管存在种种不确定的市场风险,到目前为止,保险金和养老金其实已经入市。2005年,保险公司获准直接投资A股市场,按照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可将保险总资产20%的资金投入权益类资产。2012年3月,养老金入市的首单也终于拿下,国务院批准社保基金运营广东千亿养老金。由此,公积金入市几乎不存在什么悬念。
公众担心市场风险会对公积金造成冲击,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可问题在于,不入市就没有风险吗?按照公积金的管理条例,对于公积金的运营,目前只能是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国债、存入银行生息三种方式。这三种运营方式当然是“稳健”的,可是,人们已经领教当前的通胀对于公众资产的冲击,而按照有关学者的测算,实际的通胀水平其实还要高于公开的数据。可以说,目前公积金的运营收益,根本不可能跑过通胀。所谓的“稳健”运营,其实也存在巨大的风险,只不过公众不易察觉而已。
坦率来说,当前公积金面临的问题,不是什么增值,而是如何才能保值!
从增值保值的角度,公积金这一类的“保命钱”可以采取相对保守的投资方式,却没必要一概反对入市。真正需要担心和应该较真的是,谁才能左右公积金的运营?
公积金入市的争议中,一个焦点是赚钱亏钱算谁的。这个争议非常好,它毫不客气地点到了公积金的实质,即公积金及其运营收益的产权归属。必须明确,公积金是缴纳者个人的私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是这个原本产权明晰的资产,其处置权却不完全在产权人手中。
有关部门力促公积金入市,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理由是公积金的运营效率低下。运营效率低下其实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目前的运营方式不足以支撑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二是有大量的公积金闲置。这的确是目前公积金运营的客观现状。可是,提高运营效率以及采取何种方式提高效率,并不完全是运营者的事,说到底,公积金产权所有者才是最终的决定者。当试图改变公积金的运营方式的时候,首先应该过产权人这一关。而现在的问题却是,产权人的意见缺少有效且充分的表达途径。公积金是否入市以及究竟入什么市,是入债市、入股市、搞风投,还是搞什么其他投资,就是一群“外人”在琢磨如何花别人的钱。
这样的情况已有先例,最为典型的就是用公积金去建保障房。2009年10月,利用闲置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开始启动。但这种道德感十足的行为,与公积金的产权人究竟有什么关系?就算你用别人的钱去干高尚的事,是否也要征求下出钱者的意愿?
本质来说,公积金是否入市根本不是问题。要害在于,公积金不是唐僧肉。不管是支持保障房建设还是保值增值,哪怕再崇高的目的,也无法成为不经出钱人同意而随意花他们钱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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