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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细则出炉房东急着卖房 有人违约赶走租客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钱江晚报    2013-03-12 16:17

新“国五条”细则出炉,二手房征税20%这一条,让一干人等惴惴不安。

  为解冻房产,交了三万元保证金

  春节假期结束没几天,北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二手房交易案。

  原告是一对来自东北的年轻夫妻,丈夫姓张。夫妻俩打算在北仑定居,今年1月初买下了宁波人柯先生的房屋,签下协议。

  双方约定,柯先生将房屋以95万元的价格卖给张先生,张先生需于2月初一次性支付38万元的首付款,随后可办理过户手续。

  合同签订当日,夫妻俩拿出1.5万元作为定金。柯先生出具收条。

  但随后,双方却为这笔购房款项是否包含房屋内的中央空调费用,发生了争执。

  张先生认为,中央空调是房屋的附属设施,不应再另行支付费用。柯先生坚持要求空调费用另付,不然房子不卖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先生将柯先生告上了北仑法院,要求解除买卖协议,并双倍退还定金。

  为了保证自己能拿到这3万元钱,张先生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查封柯先生这套房产。

  随着“国五条”细则出台,柯先生不淡定了。房屋被查封,他担心待案子处理完时,自己卖房得支付高达20%的个人所得税。到时候,损失远不止3万元了。

  法官说,只要能提供相同金额的财产用以保全,便能将房子解冻,上周五一大早,柯先生就将3万元保证金交到了法院。

  房东为卖房提前赶走租客

  本以为,新“国五条”细则只对买卖房子的双方有影响,小金没想到,自己这个租房子的也会受到波及。

  26岁小金是江西人,两年前大学毕业后进入镇海一家机械公司任文员。

  刚工作时,小金就通过中介租了位于镇海城关的一个小套,房东是严某,租金每月900元,合同签了一年。

  去年8月,合同到期,小金没有签订租房合同,而是通过半年一付、房东严某出具收条的方式继续租房。

  今年春节刚过,小金又向严某预付了半年5400元房租。严某在收条上写明,租房到今年8月底。

  前几天,严某突然带了一个人来看房,并对小金说,不打算继续出租这间房子了。严某的意思是,反正没签过租房合同,他随时可以收回房子,他让小金这个月住完赶紧搬走。

  小金一打听才知道,拥有多套住房的严某看到新“国五条”细则心慌了,为了少交税,急于将这套房子出手。

  没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好歹也有口头约定,况且半年租金也交了,怎能说搬就搬。上周五,小金到镇海法院起诉,要求确认租房合同实际存在,继续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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