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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一房多卖” 广州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案高发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华网    2013-03-20 12:06

据广州市检察院通报,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房地产领域的合同诈骗犯罪46件,占合同诈骗犯罪总数的15.38%。该类诈骗手段实施的关键环节在于获取房产卖主全权委托,被告人办理房产转让、代收房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全权委托书。

    在近期起诉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被告人钟某静、施某存利用在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便利,指使他人冒充买家与被害人签房产买卖合同,并向被害人支付定金。在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后,以到银行办理垫资赎契为名骗得被害人全权委托办理该房转让事项、代收取售房款和银行按揭贷款的全权委托书。同时安排人员为被害人垫资赎契后,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并以该房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贷款发放到被告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后,被告人将部分房款交给被害人,剩余大部分房款用于个人使用。

    2010年3月至11月,被告人钟某静、施某存以同样或类似的方式先后多次实施合同诈骗行为,钟某静诈骗数额为795.51万元,施某存诈骗数额为496.25万元。

    通报称,该类涉及房地产交易的合同诈骗犯罪集中发生在2010年中央发布房地产调控政策、广州市发布楼市新政细则之后,利用房地产交易中存在的漏洞实施诈骗。

    广州房地产调控限购政策限制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被告人运用这一限购政策,安排他人与卖主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或者将房产过户至他人名下,面对卖主则将该行骗手段作为规避限购政策解释,蒙混过关。同时被告人也借此撇开自己与涉案房产交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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