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重要决策须进行专家论证、公众咨询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广州日报 2013-03-25 12:41
本报讯 (记者齐华伟)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将向专家咨询论证,决策方案在讨论决定前还将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有重大分歧的还应当组织听证。中山(楼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重要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行为进一步规范。
重要决策先向专家咨询
记者看到,征求意见稿中对市公积金管委会重要决策范围、重要决策程序、决策论证过程、重要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决策的执行、监督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说明。
征求意见稿显示,对涉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和调整的重要决策事项,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专业研究机构对决策事项的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等问题进行咨询。市公积金管委会依照《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办法(试行)》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咨询论证专家组,并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和服务。
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经济、法律等方面风险的市公积金管委会重要决策事项,要求实行风险评估制度,评估后提出书面风险评估报告。
有重大意见分歧需组织听证
征求意见稿中还要求,决策方案在讨论决定前应当进行公众咨询,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或者公众对其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应当组织听证。并对听证的组织方式进行了说明,要求根据决策事项性质、复杂程度、影响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听证会代表人数和比例,并事先公布代表名单;并且,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听证会应当公开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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