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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若弄假成真 法院将不支持追索房产诉求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东方早报    2013-04-10 13:14

针对“新国五条”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纠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向该省各级法院及有关方面提供了司法对策建议的报告。

  报告指出,“新国五条”实施后,房地产市场出现诸多异常现象,预判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购房等6类法律问题将增多。其中建议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更改房主后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该政策实施后,“假离婚”而弄假成真,一方或将“人房两失”。

  “新国五条”实施后6类法律问题将增多

  据该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从限购、限贷,到税收、房价控制目标,至“新国五条”,新一轮的调控力度显然超出以往历次,不少城市已经出现了诸如借名买房等违规操作造成违约纠纷增多的情况。

  为了“提前预判可能产生的纠纷,积极做好司法应对工作”,主管该省房产纠纷案件的江苏高院民一庭派出专门人员分赴各地调研,并在南京、苏州等地召开座谈会,听取住建部门、房地产专业律师、房地产案件审判法官的意见,于日前发布《关于“新国五条”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建议的报告》。报告主要分为三个部分:“新国五条”出台至今江苏省出现的新情况、“新国五条”正式实施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司法对策及建议。

  据该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基于各方对“新国五条”执行不确定的预判,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诸多异常现象,并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预计将会出现“六增多”:一是假离婚,二是签订“阴阳合同”,三是借名购房,四是以房抵债,五是中介机构违规,六是商业用房、保障房纠纷。

  除能证明遭胁迫等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报告要求各地依法打击规避房地产新政的行为;加强案件甄别,对于发现假离婚、签订阴阳合同、借名买房、违规购买保障房等规避政策的行为,准确认定真实的交易关系,依法裁判。

  “新国五条”中颇受关注的便是转让房产时将按差价的20%征收个税。随后,不少“避税大法”开始流传,其中最“简便”的一招便是通过“离婚、结婚、加名字、再离婚”实现。也有购房者为了规避限贷限购政策,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离婚来实现其中一方名下无房产,从而获得购房资格或贷款优惠。

  该院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中,很有可能出现“假戏真做”的现象,没有分得财产的一方主张协议离婚无效而引发纠纷。对于“通过假离婚签订协议,约定房屋归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难以复婚而主张协议无效的”,该省高院建议,除能举证证明胁迫或欺诈事由外,不予支持。换言之,“弄假成真”者或将因此“人房两失”。

  此外,在审理中发现存在伪造合同、对房屋买卖事实争议较大等可能涉嫌虚假诉讼情形的,该省高院也要求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对于查明属于虚假诉讼的,依法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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