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地王之争郭广昌首胜潘石屹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东方网 2013-04-25 10:52
东方网4月25日消息:据《i时代报》报道,复星在外滩地王争夺案中胜诉。昨天上午,上海(楼盘)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证大、绿城和SOHO中国的转让协议无效,判决后15日内将外滩地王的股权恢复至转让前,即复星持股50%,证大持股40%,绿城持股10%。
“口水仗”+间谍战”“地产大佬为地撕破脸
2010年2月,豫园与十六铺世博水门之间占地4.5万平方米左右的外滩8-1地块被上海证大以92.2亿元的天价拍得。
同年4月,证大与复星、绿城共组合资公司“海之门”,共同开发该地块,复星持股50%,处于主导地位。此后,复星曾邀请SOHO合作,但双方没有达成协议。
2011年12月29日,事件发生戏剧性变化。SOHO中国以40亿元收购了证大和绿城持有的外滩地王项目50%股权。
2012年5月30日,复星国际以其实际控制的浙江复星商业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SOHO中国与绿城、证大间的交易无效。
除了官司,复星和SOHO中国还上演了“口水仗”、“间谍战”。
2012年11月20日,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微博上称,矛盾的焦点在于,复星方面要求SOHO中国给付5亿元的补偿,以及SOHO多给8-1项目公司20亿元的超额股东贷款,但他没有答应。
2012年12月1日,复星国际发万言书,将双方恩怨公之于众。复星认为自己拥有优先购买权,而且复星曾与证大约定“顶层协议”,必须等到复星书面同意后,证大才有权进行股权转让。复星董事长郭广昌在接受采访时还披露证大原谈判代表汪先刚完成证大与SOHO中国签约后不久就转投SOHO中国任副总裁。
此后,虽然潘石屹表示希望有和解可能,不过,大佬间已经撕破脸。
SOHO中国40亿元收购被判无效
昨日,上海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绿城方和证大方实施股权交易行为具有主观恶意,应当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该交易实际上剥夺了原告方复星对“海之门”另50%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此举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此外,各持50%的股权结构的不利因素已初见端倪,“海之门”未来的经营管理和自治僵局也在所难免。显然,上述交易后果的发生,不利于“海之门”以及项目公司的实际经营,也难以保障外滩8-1地块项目后续的正常开发。
上海一中院因此判决认定系争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判决后15日内外滩地王的股权将恢复至转让前,即复星持股50%,证大持股40%,绿城持股10%。
SOHO、证大、绿城发联合声明称将上诉
昨天中午,由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上海证大董事长戴志康、绿城集团董事长宋卫平三人签名确认的一份联合声明发表,声明表示将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潘石屹也发微博称:“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我们三方(SOHO、证大和绿城)决定提起上诉,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证大、绿城和SOHO中国在声明中表达了对判决结果的失望和遗憾,认为一审法院对于案件的事实认定,以及相关法律的适用均存在重大错误。
三方在声明中呼吁复兴国际“摒弃"一股独大"的思维模式”。
案件判决后,SOHO中国(00410.HK)和复星国际(00656.HK)股价一跌一涨,复星国际收5.340港元,涨幅为4.5%,SOHO中国收6.700港元,跌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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