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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人到期不肯腾房 房主封门不奏效准备起诉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半岛都市报    2013-05-09 12:38

5月8日清晨,宁化路29号一栋隶属于青岛(楼盘)市第三十中学的三层沿街小楼上演了一场“房屋保卫战”。由于合同超期近4个月租房人迟迟不腾房,校方相关负责人以及学生家长代表将房屋门前加装了一扇铁门,承租人随后用工具将铁门拆下返回楼内,随后双方均打电话报警。

  市民报料还以为抓小偷

  “宁化路上一家饭店里好像困住了几个小偷,警察已经赶到现场了 。”8日早上7时30分许,市民张女士向本报热线96663反映了此事。据张女士介绍,她家就住在事发饭店附近,饭店门头的铁门紧锁,几名情绪激动的中年人在门前空地上围着警察大声说着什么。记者随即赶到事发现场,此时围观的人群已经散去,事发的那家沿街饭店大门也已经打开。“人都被带到派出所了 !”据附近居民介绍。“不是招贼了 ,是因为房屋纠纷。”一位知情居民告诉记者,这栋沿街三层小楼是青岛市第三十中学的,后来租赁给社会人员使用,当天早上发生的一幕是校方与承租方纠纷引起的。

  装修百万,承租人要求赔偿

  上午8时30分许,记者见到了刚从派出所回来的房屋承租人也是饭店的经营者王女士。说起早上的一幕,王女士依然非常激动。“他们一大帮子人一大早过来,先把我们楼上住着的工人赶到门外,又用铁门把我们饭店的门焊死了。”王女士说,这栋三层楼房是她于2009年12月份从校方租赁来的,但是2012年底校方要求他们腾房,双方对腾房一事存在较大争议,一直没有解决。记者从店内的监控录像看到,当天早上6时30分许,有几个人来到店门前,在门外重新加装了一扇铁门,随后又有几个人从一楼大厅的侧门进到室内,将饭店监控录像的传输线拔了下来。

  应记者的要求,王女士拿出了当时与校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在合同中,双方约定租房时限是从 2009年12月18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止,该三层楼房共计720平米,租金为每年13万元。按照该份合同,该房屋已经到了租赁期限。“我们租房子开饭店,这三年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王女士称她们在饭店硬件上的投资达到100多万元,合同到期后校方不能就这么把她们赶出来,应该按照她们实际的投资情况赔偿损失。

  拒不腾房,无奈如此维权

  5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了青岛三十中负责人吕校长。“我们实在没有办法了 ,才采取今天的措施。”吕校长告诉记者,宁化路29号这栋三层建筑一直隶属于学校,2009年租给了王女士,但是现在已经到期,对方却不腾房。这期间校方多次找承租人解决腾房一事,校方甚至在媒体上发布腾房公告还向承租人寄送律师函,结果对方始终不接茬,无奈之下才采取了当天早上的行动。

  “承租人提出的赔偿损失的问题,完全没有依据。”吕校长说。对于为何没有采取法律途径索回房屋,吕校长坦言,主要是考虑时间问题。“我们准备把这栋房屋的二三楼作为新学期女生宿舍使用,还有几个月就有新生来了,时间上确实有点不够用。”据介绍,参与当天维权行动的人员由学校教职员工、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代表组成。吕校长表示,校方已经聘请了律师,将起诉承租人王女士,要求其立即腾房。

  律师:房主可依法收回房屋

  就此,记者咨询了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他介绍,既然双方当初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到期,承租人就应该腾房。“承租人既然知道原来合同的到期时间,仍然投入大量资金装修,属于自己对市场风险评估的问题,由此造成的损失自然不能由房主来承担。”但单律师表示,如果校方在维权时损坏房屋内物品也是不对的,“可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依法收回自己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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