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称研究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 市场波澜再起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华网 2013-07-17 11:34
国家税务总局12日发出的《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下称《通知》)中提出,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尽管“个人住房房产税”在全文仅出现一处,却也立刻挑起市场的敏感神经。
这表明第二批试点箭已上弦。房产税功能多元: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优化财税体系、完善房地产税收结构、减少贫富分化等,因此别把它视为调控升级。“经济低迷,调控暂不会升级”。
但阅全文发现,“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表述是在《通知》有关要求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的内容中出现,其中还包括做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研究合理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收范围和征税环节,完善资源税制,加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以及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等完善税制的政策。
此外,《通知》对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做出要求,指出要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还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推进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有效获取和提供第三方涉税信息。
自个人住房房产税在上海和重庆试点以来,关于房产税试点范围扩大的消息不时见诸报端,引起市场波澜。
今年来看,扩大试点范围已成为市场共识。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去年底就曾在多个场合表示,今年房产税试点城市扩围的可能性增大。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明确提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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