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违法房东担责 安全出租屋评星级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南方日报 2013-08-26 11:50
在佛山(楼盘)禅城沙岗从事放租的张先生懊悔极了,为了赚钱,他明知租客周某用自己的房子来经营黑旅馆,因租客给的租金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想到周某违法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自己也被“拖下水”,不仅被罚款500元,还被拘留进看守所5天。
今年春节过后,佛山禅城警方立体推进全区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管理专业化进程,组建千人专业队,对出租屋进行网格化清查,推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在处罚违规出租屋的同时,也表彰模范出租屋并授予“星级”称号。
自2011年以来,禅城公安通过各种举措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重,禅城全区日均刑事治安有效警情从两年前的250宗下降至如今的70宗,同比下降七成,降幅居全市之首。
南方日报记者 洪奕宜 通讯员 张雷陈冬生 张亿 策划统筹:戎明昌 陈捷生
平安样本
千人专业队普查录入出租屋信息
出租屋管理不好,容易成为藏污纳垢之处。据统计,目前禅城区登记在册的出租屋有5.5万间,类型不仅有居民住宅,还有商铺、写字楼、工地工棚、仓库等。去年警方查处的1万多名违法犯罪人员中,选择以出租屋作为藏身之处和落脚点的占75%,而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60%以上发生在出租屋内。
为最大限度清除城市治安管理死角,禅城警方对现有出租屋进行地毯式网格化巡查,将全区12个派出所124个社区细分成230个警务责任区。每个派出所再进行片区网格化的细分,在每个片区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专业队。至7月底,禅城区已组建专业队36支共千余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全面核实、登记、采集、录入出租屋和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开展违规屋主处罚,加强重点出租屋清查整治,并对村居服务站日常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等工作。
各派出所还为每名社区民警购置了移动警务终端,让社区民警可以随时随地对辖区的实有人口和房屋进行查询和管理,提高对辖区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有效管控。“我们的目标,是力争做到"村不漏屋、屋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禅城公安治安部门负责人说。
在全面掌握出租屋信息的基础上,禅城警方推出了出租屋的“三色管理法”,对出租屋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来说,就是根据专业队采集的信息,对出租屋内暂住人员的情况及周边整体治安状况进行分析,将辖区内的出租屋划分为“绿色”、“黄色”、“红色”3个等级,并建立等级档案。“绿色”出租屋为放心户,可每半年走访1次;“黄色”为普通户,每周巡查1次;“红色”为重点户,隔日清查1次。各派出所还定期召集房东召开出租屋业主会议,进行法律法规的宣讲,提高出租房主管理意识,明确其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这种“星级”管理,截至目前,禅城公安已重新走访出租屋53000多间,占全区出租屋总数的96%,已采集流动人口信息52万人次。
“五星级出租屋”房东受表彰
对禅城社区民警来说,检查房东是否落实登记租住人员信息,是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对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的出租屋,警方将第一时间进行倒查。一旦发现出租屋发生违法犯罪活动或在出租屋内抓获违法犯罪人员,将会第一时间倒查出租屋房东。对于不承担责任义务导致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的出租屋主,将依法依规严格查处。
据统计,截至目前,禅城公安已处罚违法违规出租屋房东及代理人500余人,行政拘留46人,刑事拘留6人。其中,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者,或不按规定登记、上报租赁信息而被处罚房东占80%以上。
“被处罚的房东大多是因为将房屋出租给没有身份证件的人,或没有对租客身份信息进行登记,也没有将出租屋的租赁信息报送给当地派出所或出租屋管理处。”石湾派出所社区民警周基汉表示,也有少部分房东明知承租者在出租屋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倒查并处连带责任。
违规出租屋受整治,而那些管理有序、安全和谐的出租屋好房东则会受到表彰。7月底,禅城公安在敦厚村举行了“五星级出租屋”表彰活动,为首批5名模范房东颁发了锦旗和纪念品。
年过六旬的区伯是首批“五星级出租屋”房东之一。区伯的出租屋在禅城区华远村月华巷5号,现在住着44名长期租客,平均租住时间有5年左右,最长的一位房客整整租了10年。多年来,区伯始终坚持对租客信息进行登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还积极督促租客办理居住证。他还自己拿出近万元,在整栋出租屋出入位置装了13个摄像头、自动感应门等设备。今年社区民警向他推广了流动人口申报系统“申报易”,区伯一看挺好用,就赶了一回时髦,花钱买了1台笔记本电脑安装该系统。“女儿教我学会打字后,从此我不用出门,就能在电脑上登记上报租客的信息,再也不用跑来跑去了。”
房东申报出租屋信息越来越方便
禅城公安分局副局长黄小龙向记者介绍,屋主既可以到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登记申报,也可以在家用电脑安装流动人口自助申报系统,通过系统录入或注销租住人员信息;如果您身在外地或工作繁忙,上述两种途径也难以满足需要,还有警方开发的“申报易”系统,通过手机和电脑录入简要信息,社区民警就会上门帮您登记出租屋和租住人员信息。
目前,禅城公安已在各村委设立共71个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各居委也设立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点。多种举措让屋主的申报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区出租屋登记由年初的5.2万间增长到现在5.5万间。
公安分局局长李剑雄挂钩禅城治安最复杂的祖庙街道永新村。永新社区是典型的城中村,村内出租屋多且以低档出租屋为主,吸纳了相当部分的外来闲杂人员。李剑雄与民警一起制定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局长亲自挂钩,对我而言,既是压力,也是动力。我相信永新社区的治安面貌一定会改善。”永新社区民警傅传均信心十足。
边走边评
屋主不能光顾着收房租,还要向公安机关申报出租登记,这既是应尽的义务,也是保障自身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禅城警方逐步建立“以屋管人”的工作机制,定下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他们创新性地引入“五星级出租屋”评选,是引导出租屋主从原来只收租、不管理,向自觉履行治安责任、建设安全卫生出租屋的有益探索。
对话
佛山禅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剑雄
让违法犯罪人员
难以立足
南方日报:禅城警方整治出租屋着眼点在哪里?
李剑雄:流动人口既是违法犯罪高发人群,也是受到不法侵害的主要群体。据统计,2012年上半年,我们辖区流动人口受害人有2300多人,今年同期下降为768人,所占比重下降了两成。这个成绩单,得益于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牵牛要牵牛鼻子,我们的工作也要抓重点,要通过多管齐下的有力措施,让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比重大幅下降,带动全区日均有效警情大幅下降,让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南方日报:出租屋主会配合警方的工作吗?
李剑雄:说实话,过去有的出租屋主存在抵触心态,经过公安的大力宣传和整治,他们也开始形成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比如高新派出所古灶警务区,今年5月份仅1个星期内,就有200多名屋主主动领取登记表申报资料。出租屋主也开始主动履行自身出租屋管理的义务,登记租客信息并督促他们遵纪守法。警民共同携手,才能构筑安全社区,让违法犯罪人员在出租屋中难以立足。我还要补充一点,为了进一步挤压违法犯罪的生存空间,对于黑旅业的问题,我们已经制定了工作计划,加强清查整治辖区内不依法登记、非法经营的日租、夜租旅业。
南方日报:“星级出租屋”评选标准是什么?
李剑雄:在禅城,想要获得“五星级出租屋”称号有明确要求,必须具备依法租赁、设施完备、管理有序以及和谐安全4个条件,比如,房东采集和申报综合信息率达100%,及时报告各类隐患,安装门禁视频监控等系统,承租方满意率达90%以上,有效投诉率不超过5%,等等。凡是发生影响恶劣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严重消防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经营的,都不能参加当年的星级评比;当然,“五星级出租屋”如果表现不好,违反规定,也会被取消星级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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