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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禁止房产中介在门店橱窗张贴房源信息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京报 作者:廖爱   2013-11-21 10:39

在店门橱窗上贴满各种房源信息、到小区门口摆放一块房源广告牌构成违法广告,网上擅自发布群租房信息、把大户型建起隔间分割出租……房产中介的这些违规“恶习”都将被禁止,予以集中清理整治。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集体行政约见链家、我爱我家、中大恒基等20家大型房地产中介,要求自查自纠。至明年2月底,三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房屋中介10种违法行为,重点是中介非法从事群租房业务。

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廉建设昨天通报,截至目前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总数达到12454户,但存在的一些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有中介随意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押金不退”和“租金延迟支付”问题依然存在,中介往往编造各种理由拒不退还;赚取差价也时有发生,有的中介甚至以自己名义出租委托人的房屋。

据了解,今年以来,工商部门就已责令改正105户,查处房产中介违法行为212件,罚没款114.84万元。

■ 链接

整治房产中介10大“恶习”

1.清理房产中介在小区、路口擅自戳设的自设性户外违规广告牌。

2.清理房产中介在店堂门窗张贴的房源信息或广告。

3.清理宣传推广房产中介服务的违法违规印刷品广告。

4.查处涉及群租房问题的违法行为:包括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违反规定从事居间、代理业务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占用、挪用或拖延支付客户资金;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5.查处无照、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超出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中介。

6.查处利用出租房屋从事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

7.清理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在互联网上擅自发布的群租房及价格虚高的房地产销售、租赁信息。

8.查处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或恶意抢占房源信息。

9.查处违反北京住房限购政策,诱导购房人违反限购等政策措施,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10.查处为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

■ 焦点

清理“门窗信息”

一直以来,各房产中介公司都习惯在店的门窗上张贴各种房源信息,还会选择在小区门口摆张桌子,竖块房源信息牌,安排工作人员接受咨询。

“而这些行为都在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内。”市工商局副局长崔建立说,中介公司在自己店的窗户贴满了房源信息,属于违法广告行为,容易对路过的人产生误导。而门店前的人行道本来就拥挤,大家都驻足观看,对交通也有影响。

“我们希望房产中介的门窗‘亮起来’,信息可以在店内公示”,崔建立说,企业自查后还发现有中介张贴,将会依据违法广告来处罚。

非法群租“严办”

“扰民、刑事案件频发和消防隐患,是群租房突出的三个问题”,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张晓月昨天介绍,今年到9月底,对群租房的扰民报警达到4709件,占全市出租房扰民报警40%;群租房门窗不关致入室盗窃案今年上半年发生756起,且消防隐患突出。

市住建委副主任王荣武也表示,违规群租只要一经查实,将从严治理违法房地产中介,并将以法律法规的最高限进行处罚。

此次三部门要求,中介代理时要承担房主的责任,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中介不得对房屋内部拆改,违规分割出租,在网上发布的群租房信息经相关部门认定后都予以清理。(记者廖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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