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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30条定调自贸区金改 利率市场化门槛仍较高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国际金融报   2013-12-03 09:24

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金融改革的“冲锋号”,也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区”)吹来了政策红利。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自贸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30条细则。

“央行的30条细则是鼓舞人心的。”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院长朱宁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显得激动不已,“金融改革的力度比预期大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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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中领导人对于改革的决心加快了自贸区细则的出台。这30条细则蕴藏的信息量非常大,改革的大方向没有变。”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贸系副主任陈波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陈波所说的改革大方向正是在《意见》中明确的自贸区深化金融改革三大原则,即: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推动试验区在更高平台参与国际竞争;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等领域改革试点;坚持风险可控、稳步推进,“成熟一项、推动一项”,适时有序组织试点。

央行的态度变得明朗,市场的好奇心则更强烈。根据《意见》: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居民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投融资创新业务;非居民可在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下简称“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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