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集中整治房产中介 专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2013-12-09 09:21
将房屋隔断群租,找茬不退押金,恣意电话骚扰……老百姓对房产中介十分不满
房产中介恶习该整整了(经济热点)
成 慧 李清新
房产中介门槛比较低,有很多小中介公司不规范,造成消费者投诉较多
将房屋隔断群租,找茬不退押金,在小区路口摆设租房信息的广告牌、在门店橱窗上张贴房源信息或广告……对于房产中介的一些不规范做法,老百姓十分不满。
尽管并不需要和房产中介打交道,但房产中介仍然打扰了北京市民陈红的生活:“先不说不分时段的电话骚扰,单小区车库门口那几块半米高的广告牌,就非常影响出行。”
与陈红相比,王蕾受房产中介之害更深。大学毕业两年来,王蕾租过3次房,被中介坑了2次。第一次租房临近期满时,中介说要先搬出去再收房退租金,王蕾就提前半个月搬出去了。“可催了3次,中介都以各种理由推脱,直到月底才来查收退房。”王蕾说,“更可气的是,中介一进门就‘挑刺’,说什么壁纸弄脏了吧,水电费用超了吧……不仅最后半个月租金不退,还扣了1700元押金。”
有了第一次的经历,王蕾第二次租房没再找中介。没想到房东忽然要卖房子,要求她1周内搬出去。时间太紧,王蕾无奈只得再次求助于中介,这次她多了个心眼,逐字逐句阅读了租房合同,结果发现合同规定租户提前退租要赔偿房产中介2 倍房租的违约金,而完全没有提到中介提前收回房屋该如何赔偿。“我说这不公平,可中介说合同是公司统一模板,没法改,大家都这样。”王蕾说,“有什么办法呢?就算我打赢官司,结果也无非是自己租不到房。我们租户势单力薄,只能忍了。”
同样被中介坑了押金的张国峰选择了维权。今年7月,在北京东四一家金融外企工作的张国峰租房合同到期退房,中介以电视机坏了为由不退押金。“可电视机入住时就是坏的,当时中介自己也说不好用。争吵了一通,中介答应退还3/4押金,但要求交回租房合同和所有收据。”张国峰说,“我当时懒得折腾,就答应了。后来越想越生气,去工商部门举报,结果因为不能提供租房合同和收据而无法维权,这才知道中介是有意毁灭证据。”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介绍,今年上半年,仅北京市消协就接到房产中介类投诉158件,几乎相当于每天都有人投诉房产中介。“房产中介门槛比较低,有很多小中介公司不规范,造成消费者投诉较多。而实际上,统计数字远远没有反映出行业的真实现状,还有大量消费者是吃了哑巴亏而无处讨说法。”
北京开始集中整治房产中介,专家建议加大处罚力度、建立长效机制
最近,房产中介恶习有人管了。北京市工商局、住建委、公安局三部门日前联合宣布对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此外,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格式合同的相关规定,也为政府部门执法和消费者维权提供了依据。“例如,新消法强制要求经营者在制定格式条款时,不能做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否则该条款没有法律效力。”邱建国说,“如果一种条款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该按照有利于消费者一方的解释来执行。”
虽然北京的集中整治才刚刚开始,但效果已经显现。“您别说,这两天小区路口已经没有放广告牌的了,贴房源广告的也少了。”家住皂君东里小区的王贵英大妈说。
但王大妈也担心专项整治结束后,房产中介又会故态复萌。的确,北京市目前有房地产经纪机构12454户,经纪执业人员28862人,若是单靠人盯人,日常监管很难做到滴水不漏。
“希望有关政府部门建立起监管的长效机制。”邱建国说,记分管理是个好办法,同时还可以规范房产中介入门机制,并提高对违规者的处罚力度,提高其违规成本。
同时,邱建国也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消费者在租房买房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查看中介公司是否有合法的房屋经纪人资质。二是多渠道了解房屋建筑结构、区位、物业服务等信息。三是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咨询律师。四是注意收集保存证据,比如录音,以及妥善保存收据、发票、合同等,以备维权之需。”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