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金融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房产过户半年款未清 可以房产抵押按揭还余款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宁波日报   2014-03-03 11:41

原标题:房产过户半年款未清 可以房产抵押按揭还余款

我把房子卖掉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这房子的钱按照合同约定也应该两清了,可大半年过去了,到手的只是房款的一小部分,余款却迟迟未见买方履约。”日前,蒋先生向姜山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投诉。

年过四十的蒋先生在宁波买了一套改善型住房,于去年5月举家搬入新房。之后,蒋先生把位于姜山某小区的房子以总价85万元的价格通过中介挂牌出售。

几天后,有人想买下他的房子。双方通过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买方向卖方先支付定金20万元,余下房款在房产过户手续办妥后一并付清,合同还规定了详细的违约责任。

没过多久,房产过户手续通过中介已经办妥,可蒋先生根据合同约定要求买方支付房子余款时,对方说一时半会儿手头上拿不出这么多钱,希望宽限几天,蒋先生同意了。

可是,这一拖就是大半年。蒋先生只好让姜山消保分会出面帮助调解。

姜山消保分会工作人员经过几番周折,通过与买方联系约谈,使买方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带来的后果,最终表示同意以房产抵押按揭的方式归还余下的房款65万元,并根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