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10年来首次未强调“房地产调控“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每日商报 2014-03-06 10:28
两会,特别是今年的两会,是新一届政府第一次作政府工作报告,将是观察中央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理念的重要窗口。在李克强总理第一次政府工作报告之前,媒体从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牙缝中得到四个字:“双向调控”。
昨天,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终于出炉,对于里面涉及房地产的内容,有媒体总结,“是10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没强调‘房地产调控’,而是重点对住房保障机制做了大篇幅描述”。
透明售房市场研究院院长丁建刚第一时间对这份《政府工作报告》做了解读。他认为,工作报告最为核心的内容还是关于经济增长,表述是,“我国仍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必须牢牢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并且提出“经过认真比较、反复权衡,把增长预期目标定在7.5%左右,兼顾了需要和可能。”这个表述表明对经济下滑的担心和不会容忍经济大降的决心。"
同时,《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房地产的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针对不同城市情况分类调控,增加中小套型商品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应,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这当中的“分类调控”或许就是姜伟新所说的“双向调控”的核心和实质内容。分类调控当然就意味着对有些城市会继续严厉调控,比如京沪等一线城市。而对一些房价已经稳定、库存量较大的二三线城市,可能意味着会放松原来的“限购”、“限贷”的调控措施。对一些市场已经岌岌可危的城市甚至可能会出台一些救市措施。
这是面对三年来最严厉的房地产市场调控之后,出现了市场严重分化的实事求是的判断。
二、关于房地产税,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了关于做好房地产税等税种的立法相关工作。
从表述上看,房地产税应该是一个新的税种而不是一个税系。这一点从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的谈话中也可以得到印证。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房地产税与之前的房产税概念并不完全相同,在立法之前,房产税试点扩围或暂缓。这也呼应了几天前习近平“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提法。
丁建刚认为,十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未强调房地产调控,而是主要谈保障性住房,淡化了调控。这是厘清政府和市场职责关系理念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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