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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庭住房拥有率达90.8%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金融投资报    2014-06-11 14:37

截至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款余额。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同时,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6月10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城镇住房空置率及住房市场发展趋势”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主任甘犁公布了基于2013年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及2014年最新季度数据计算出的住房空置率,并详细分析了城镇住房市场的发展趋势。调查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住房空置率为22.4%,同时有4.2万亿银行房贷沉淀于空置住房,造成资本闲置,因此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

现有存量可填补刚需

“被有房”“被平均”曾令甘犁被广为调侃。本次发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家庭的住房拥有率已达到90.8%,比去年89.68%的数据结果再次增高。其中,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为87.0%,农村家庭住房拥有率则为95.8%。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镇家庭住房拥有率显著偏高。同时,2013年中国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为18.6%,与2011年相比增长了15.9%。2014年3月的季度数据显示城镇家庭多套房拥有率已上升至21.0%。

与此同时,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自2011年8月到2013年8月,我国城镇家庭刚性住房需求从28.2%降低至24.6%,下降近3个百分点,在2014年第一季度,这一数据进一步下降至22.2%。在此基础上,结合家庭在所居住房屋的年限和房屋面积,可估算出目前13.1%的城镇家庭有潜在改善型住房需求。

甘犁表示,在结合家庭收入以及家庭资产状况进行估算后发现,全国家庭中只有7%的家庭其刚性住房需求以及改善型住房需求有能力得到满足。其中,城镇地区剩余的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为3.1%,可实现改善型住房需求为3.9%。

因此,目前中国城镇地区可实现刚性住房需求上限约为2300万套,可实现改善型住房需求上限约为950万套。而目前城镇地区家庭自有空置住房为4898万套,待售商品住宅约为350万套,总供给为5248万套住房,现有的存量住房已经可以满足可实现住房需求。

沉淀房贷降低金融效率

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城镇住宅市场的整体空置率达到22.4%,比2011年上升1.8个百分点。据此估算,城镇地区空置住房约为4898万套,高于其它国家和地区。同时经济适用房的空置率高达23.3%,仅次于商品房的空置率。“收入最高的25%家庭拥有的经济适用房中27.5%的比例处于空置状态,经济适用房存在严重的资源浪费和错配现象,未能充分发挥其社会保障作用。”甘犁表示。

另一方面,截至2013年8月,空置住房占据了4.2万亿的住房贷款余额。空置住房占用的银行贷款,属于资本闲置,降低了金融市场的效率。此外,空置住房的资产价值在有空置住房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为34.4%,在城镇所有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为11.8%,也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值得注意的是,甘犁指出,“房价一旦下跌,空置住房更容易亏本;同时,房价一旦下跌,空置住房更容易资不抵债。”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空置住房亏本的比例为5.4%,略高于非空置住房。但房价一旦下跌5%,将会有17.1%的空置住房出现亏本,远高于非空置住房的6.6%。若房价下跌50%,49.1%的空置住房价值将低于购买成本,而非空置住房仅为24.2%。

而从住房负债(包括银行贷款负债和民间借款负债)来看,当前有住房负债的空置房中仅有0.8%存在资不抵债现象,非空置住房略低,为0.6%。如果房价下跌30%,将有11.2%的空置住房资不抵债,而非空置住房仅为3.3%。

不过,“虽然房价下跌对空置住房冲击不小,但从整体来看,房价下跌,银行的房贷风险并不大”,甘犁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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