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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全面开征短期仍难铺开 需处理好三大关系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证券日报    2014-07-15 09:53

在《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被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房地产税因关系重大,中央推进极为审慎,立法先行。

“按照目前相关方案的设计思路,未来的房产税将在厘清财税体制和房地产市场去投资 (论坛)化之间取得平衡。”不少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涉及复杂的立法程序,牵动各方利益的房地产税难以在短期内正式出台。

记者了解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等中央部门已经就房地产税的有关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

 

“房产税是一个较难征收的税种,需要审慎设计和周密准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曾康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产税的开征会为地方政府在城市、环境等方面的支出找到一个收入来源,而且有助于引导和完善地方政府的行为,使其更加关注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改善 (论坛)。

安邦咨询宏观组高级研究员杨志荣认为,推进住房税收改革,就是要调节高端,这势必会触动既得利益者,牵一发而动全身。

值得注意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推进一直被认为是为房产税试点扩围开路。然而,去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目前尚未出台。对此,业内人士分析称,从不动产登记条例起草工作及涉及的各方面情况看,条例延期有着复杂的原因,推迟出台或许并非坏事。

杨志荣表示,当前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相冲突的法律法规很多,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森林法》、《草原法》、《海域使用权登记办法》等。“若不对这些法律法规做出相应的理顺和修改,将来《不动产登记条例》的执行就存在困难。”

“房产税立法调研应具有战略性眼光,将关系到改革发展的脉络。”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何代欣表示,在房产税立法中,需要处理好三方面关系:一是要解决好房地产税与中央、地方财税关系调整,及地方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问题;二是房地产税与稳定税负的关系,合并重组房地产相关税收,避免重复征税;三是房地产税牵动的其他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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