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凑钱买40万元豪宅 闹离婚房该咋分割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重庆晨报   2006-01-06 15:06

林女士:婚前男方交了首付款20万元,又贷款20万元买了房子。婚后,我们提前还了15万元贷款,其中10万元是我个人的婚前存款,另5万元是我们婚后一起凑的,产权证上是男方名字。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屋如何分配?

答:房屋权属的确认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该房应归男方所有。但女方对房屋享有一定财产权,在分割时,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10万元应由男方返还,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5万元,协商不成的应平均分割。

朋友赖债被我告了扬言缺席我能赢吗

张先生:一个朋友借我钱不还,我把他告上了法院。但他竟扬言不会出庭。请问:他要不出庭,我还能告赢吗?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出庭陈述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在被告经人民法院合法传票传唤,无正当事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视为放弃了出庭陈述的权利。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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