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里涨大水 房东无权管房客?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每日商报 2006-01-13 15:58
租出去的房子漏了水,由于房客的阻挠,以致造成了很大的损失。等到房东得知早就可以维权时,却再也找不到房客了。
周女士把三里亭的一套房子出租,租客是上海一家公司的驻杭办事处,当时双方签了租赁合同,租期一年。“租赁快到期时,我突然接到邻居的通知,说我家的房子漏水了,水像瀑布一样地往外流。”周女士赶到现场时,房客都撤离了。她打开房门一看,地板上的积水有两寸高,浴室里的下水管道也被堵得死死的,由于地板浸泡的时间太长,全都损坏了。她连忙电话联系房客,得到的回复是:“现在这房子是我们租的,还缴着租金,你管不着的。”
周女士也没话说,只好等着合同到期后再找办事处的人交涉,可是这时办事处的人已经人间蒸发了。再找办事处总部联系,总部也是一拖再拖,迟迟没有回复,周女士不晓得下一步该怎么办。
维权提醒: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的徐建民律师认为,其实,周女士在发现问题时就可以直接交涉。虽然房客缴着租金,他也只有使用权,没有权利损坏房屋。周女士是把完好的房屋租给房客的,合同到期后,房客理应归还的也是完好的房屋。出现这样的情况,建议周女士起诉房客,追究房客的违约责任。
此外,徐律师还建议,房东在出租房子时,不妨向房东收取一定的押金,可以起到防范类似风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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