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个踏实的二手房,盯紧产权所有者不放松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燕赵都市报 2006-02-09 17:17
李先生在市中心购买了一处大面积二手房,原房由祖孙三代居住,房主为张宝(化名),李先生与张宝签订合同并交完款后,张宝的儿子张汉(化名)以所售房屋为家庭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诊断:祖孙三代或父子二代共同居住的房屋,有时是个人财产,有时是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无权处置,如果一方单独处置,其他人如果主张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合同将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被法院确认无效,房子将被要回,房款也可能不能追回或只能追回一部分。
处方:正一律师事务所韩晓松律师提醒,在买房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卖主的家庭状况,因为产权证上登记的房屋所有者不一定拥有全部产权,因此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时,必须经过产权所有者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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