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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热议新版房屋租赁合同 房东收押金要付利息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闻晚报   2006-02-24 15:35

昨日,市消保委召开座谈会,就新推出的《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及《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听取意见。据悉,修改后的合同示范文本将于3月15日前正式向社会发布推广。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质保金

新版合同特别将保修期由原来的一年延长到两年。与会律师建议,在家装合同中添设质保金规定。如将工程总款额的5%设立为延缓交付的尾款,权当质保金。装潢公司在工程结束满一年后可获3%,满两年可收回剩余2%。这样,消费者就不怕出现问题找不到人了。

●先行赔付

徐汇区消保委建议,家装业也可推行先行赔付制度。由家装行业协会向各家装公司收取保证金,一旦出现问题,由协会先行赔付。

●“出生证”

一旦出现问题,家装公司推卸责任的惯用招式就是责怪材料不合格。为此,有律师建议,工程验收合格,家装公司除向消费者提交《工程保修单》外,还应附上材料“出生证”,包括《材料设备说明书》及《材料设备环保保证书》等,以明确责任。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

●押金计息

在房屋租赁中,房东通常会要求房客支付一笔押金。但有律师表示,押金不该白押,当租约到期房东退还押金时,也该按利率支付房客利息。

●不搬旧货

今天搬只旧沙发,明天又搬来一箱旧衣服,不少房东把自己的出租房当作了“旧货仓库”。一名消费者代表认为,房东的这种行为损害了房客的利益,建议房屋租赁合同应明确规定,房东不得擅自在出租房内增添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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