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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打"免佣"旗号 专家建议:别把"免佣"当真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房地产时报   2005-03-02 13:03

近来,一些中介公司打出“免收佣金”的旗号,然而,享受到如此“实惠”的消费者却不约而同地惊呼上当。业内人士关照消费者,别把“免佣”当真。

  房地产经纪收费,也叫佣金,包括房屋租赁代理收费和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照《上海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关于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通知》和《关于规范房屋置换等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租赁业务中,中介公司收取上、下家各半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对买卖业务,中介公司一般收取上家2.5%、下家1%的佣金。提出“免佣”服务口号的中介公司,往往对购房者承诺:不管是租赁还是买卖,都不收取佣金。

  事实上,“免佣”是做不到的。佣金的收入一般用于中介公司的日常开销、企业再发展资金,另外一部分作为中介公司的利润。根据上房置换目前的操作来看,平均每一笔买卖交易的成本将近5000 元。上房置换对“免佣”提出了质疑,不收佣金中介公司如何生存?门店租金、业务员工资、房源广告费等一切开支从哪里来?可以想象,如果不收佣金,中介公司没有了收入,势必会去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

  俗话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免佣”的结果是赚差价,该收的佣金已经被中介公司悄悄地转嫁到买卖双方身上了,并且只会赚多不赚少。某上家为了免缴2.5%的佣金,将50万元房子挂到这些中介公司,而业务员想尽办法压低房价,以低于市场价2万元的价格说服上家挂牌,接着却以高出市场价2万元的价格卖给下家。一进一出,中介公司赚了4万元,但如果按照标准收取佣金,上、下家合起来也不过是1.75 万元。上房置换徐汇区总监金德意说,有的中介公司利用上家不清楚有关法律条文的情况,在“免佣”的同时,提出前提条件是全额收购。上家把房子卖给了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卖出,这样暗赚差价就变成了明赚差价,因此要警惕中介公司借“免佣”全额收购。

  中介公司之所以提出“免佣”,是瞄准部分消费者的贪小心理。一些品牌中介公司提醒买卖房屋者,服务好坏应该成为选择中介公司的首要标准,那些在费用上面做手脚吸引客户的做法,最终受损害的是客户。“我爱我家”市场推广经理孟军说,在进行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关注安全交易,尤其是一些中低档二手房买卖者,不要为了省一点中介费,而落入了不法中介的圈套,结果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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