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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上网全面铺开 网上买房系列问答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名牌时报   2005-03-09 15:57

本月6日起,二手房上网已经在全市各个区县全面铺开,从上月18日上海试行二手房上网开始,短短数日已经在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网上二手房挂牌量和成交量双双走高。但是,二手房上网毕竟是个新鲜事物,不少二手房的业主和买家对政府推出的这项利民措施还不甚了解,这里我们选取部分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分三期给读者做一解答,今天刊登第二期。

问:挂牌的信息是否可以申请撤销?
答:选择自行寻找下家的,申请人可以自己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至原受理处(点)申请撤消上网挂牌信息;委托经纪的,申请人应当在通知经纪机构后申请信息撤牌。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够提供房地产权利人之一已死亡证明的,第三人可以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申请撤消网上挂牌。

问:哪些情形受理处(受理点)单方予以撤牌?
答:对于不符合房地产交易登记规定,或者超过挂牌规定时间未续牌以及已经成交的挂牌信息,受理处(受理点)有权单方予以撤牌。

问:上网挂牌期间如何修改挂牌信息?
答:交易信息上网挂牌后,受理处(点)将修改信息的密码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凭密码可以对交易价格等自行修改。
委托经纪机构撮合交易的,申请人在申请变更信息内容前应当通知经纪机构,并应持身份证件和挂牌凭证至原受理处(点)申请办理。

问:上网挂牌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挂牌信息有效期限为二个月,在挂牌截止日到期前三天,当事人可以向原受理处(受理点)提出续期。

问:目前网上房地产的会员银行有那些?
答:目前上海银行、民生银行上海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已经成为网上房地产的会员银行,可以向客户提供贷款等相关金融服务。有关会员银行服务的具体流程、内容等请登陆“网上房地产”网站查询。网上房地产目前暂不接受非会员银行的资金监管业务。

问:如何开立结算账户?
答:转让人取得受理处(受理点)出具的挂牌凭证后,在向受理处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前1日向挂牌凭证上指定银行的储蓄柜面开立结算帐户。帐户开立后,储蓄柜面向转让人出具二联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其中一联由转让人转交办理监管和交易登记手续的受理处。
受让人办理退款手续的,应当向付款凭证确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收款帐户。

问:交易意向确定后,何时办理签约、登记、提前还款和贷款等手续?
答: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后,以下手续可至原挂牌受理处或原挂牌受理点所属受理处同步办理:
(一)签订买卖合同;
(二)签订监管合同;
(三)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等手续;
(四)银行贷款额的征询以及相关贷款手续的办理。
如果转让的房地产有抵押的,转让人可以委托监管机构代办提前还款手续。

问:转让人无抵押、受让人无贷款的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应携带哪些资料?
答:转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房屋交易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原件)。
受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
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问:转让人无抵押、受让人需贷款的房地产买卖,当事人应携带哪些资料?
答:转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下列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房屋交易收款帐户确认授权书(原件)。
   受让人需要向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提交: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份);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收入证明(原件);
5、公积金帐号(公积金贷款);
6、银行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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