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小区租张床 月租五百睡厨房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申江服务导报 2006-07-18 16:37
一间商品房住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相互不认识的人,连厨房都被改造成了一人住的小房间!这不是耸人听闻,而是近年来出现在上海的租房新形式———群租。
有人说群租好,花钱少还能住进环境优美的新小区。而也有人在抱怨,群租客的入住,本身就是对小区和住宅品质的一种破坏。
哪里有“群租房”?什么样的人在租这些房子?他们在群租房里过着怎样的生活?我们展开了调查。
“不安全,太不安全了!”
群租房的租客,大都是低收入阶层,我们的调查就从同济、复旦附近的密云路、玉田路一带的中介公司开始。
“十几个人住一套房子?开什么玩笑?!”走了几家中介,纷纷表示没有这样的房子可以提供。“房东肯定不愿意,你们实在要,我先跟房东说住8个人,其他的人再偷偷住进去,不要吵到邻居,应该没什么问题。”
另一家中介倒是知道群租这回事,但是老板一听说群租,就一个劲地摇头:“不安全,太不安全了!”
一打听,他说的不安全并不是指偷窃、煤气泄露之类的事。“我介绍过一次群租房,二房东收了房客两个月房租和押金后,居然卷钱走人了。这时,大房东又忽然出现,说要卖房子,把房客都赶出去了。房客和我们中介签过合同,所以都来找我拼命,没办法,我只好赔给他们。中介费收了200元,最后倒赔了3000多元!”
在大学区附近的小区房龄都较长,房屋面积也不大,看来这附近不太可能有群租房。适合群租的房子,大都集中在一些新建的小区。在任何一家房屋租赁网站上,都能搜索到几百条月租500元左右的“群租房”的出租信息,甚至还有一些专门租赁这类房子的网页。根据网上登记的地址,我们又来到了群租房比较集中的大木桥路附近。
“快决定,晚上就没了!”
走进大木桥路上的上房中介,他们一听到“群租”二字,立即反应过来:“大房间隔成10个小房间的?有!很好租的,你们晚上来说不定就被租掉了。”
在一位中介阿姨的带领下,到了零陵路上的“丝庐花语”小区。大楼门口站着个小伙子,自称是房东的表弟。
“表弟”和中介阿姨带我们上了6楼,参观了传说中的“群租房”———一进大门,看见的还是一扇又一扇房门,仿佛进了迷宫,找不着北。通往阳台的走道被隔成了一线天,越走越窄,胖子很容易被卡住。
这套150平方米的房子,原本是个三房一厅,现在隔成9间,最大房间15个平方米,最小的只有7个平方米,只能放下一张窗,连窗都没有。“表弟”说出于安全考虑,房间里没有装煤气。不过这样一来,厨房也被隔成一个小房间了。
这些房间的月租从700元到1050元不等,水电煤都由租客平摊。房间里没有空调,如果要装,得另外接个电表,“独立核算”电费。但即便是没装什么电器,房间的走道上已经悬满了各种电线,像个盘丝洞。
“表弟”一再强调:“住在这里的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刚工作的小白领,没有乱七八糟的人,民工住不起这房子的。”
大概是我们动静太大,沿着走道一路走的时候,惊动了不少房客———一个穿着桃红色睡衣的女人走出房门,怀疑的眼神一直跟随着我们;一间小得像盒子的房间房门敞开着,有个光膀子的男人在呼呼睡午觉;旁边那间的房门半掩,透过门缝,一双眼睛正在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们;一个满脸贴着黄瓜片的女人仰卧在床上,头冲向门口,直勾勾瞪着我们……在“表弟”的指引下,总算找到了出去的门。
这个小区新建成不久,环境不错,据说每平米的均价在15000元左右。这样算来,刚刚看的这套房子总价要200多万!
“你表哥好大方啊,这么好的房子也舍得出租……”“表弟”混过了我们的质问。
等“表弟”走远,中介阿姨才悄悄告诉我们真相:“什么‘表弟’,他就是个二房东呀!自己租下来3000多元,隔成那么多间,转手租出去就能收1万多元,净赚7000多元!”
而对于大房东的身份,中介阿姨也闪烁其辞:“都是炒房子的,人都不在上海。现在卖不出去,就租掉,也不管房子被怎么隔,等什么时候行情好了,说不定就卖掉了。”
“我们都比较瘦”
离开“丝庐花语”,又转到了附近的“新湖云庭”小区。
在小区门口,保安听说我们要找群租房,非但没有阻拦,反倒帮群租房做起了“广告”:“这里很多群租客的……满好的,从来没听说过出什么事情。”
这时,一个“墨镜男”骑着自行车晃过来了。保安指着他:“他就是中介,你问他吧。”
“墨镜男”一听说我们要群租,立即带领我们走进小区。没想到转了几套房子,都说已经住满了。“墨镜男”有点着急:“我就住对面这幢楼,要不,你们先看看我住的房子,格局都一样。没窗的500元一个月,有窗的800元。等有空房间了,我通知你们!”
“墨镜男”的那套房子被隔成了10间,门口的4层鞋柜里,整齐地放着几十双男女各式的鞋子,空气里透着洗衣粉混合着肥皂的学生宿舍的味道。
奇怪的是,有些房门上写着大大的“拆”字———原来,这些都是别人拆下来的旧门。他敲了敲最里一间的房门,过了一会,一个年轻女孩把门打开。这是个10平米左右的房间,干净明亮,虽然没有电扇,但是开着窗,风吹进来,很凉爽。一张4尺的床横在房间当中,床的另一边原来是阳台,现在放着张电脑台。不过要上网,先得从床上翻过去。
看着赤脚的她和纤尘不染的地面,我们不好意思走进去:“一个人住,倒是挺自得其乐的。”
“不是的,我和另一个女生一起住。”见我们吃惊地看着那张小床,她笑着补充了一句:“我们都比较瘦。”
期待“宿舍式”租房
文/陈潇俊
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群租房里的住客主要是两类人———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可能就是理发店里为你洗头的小弟,足浴房里帮你捏脚的小妹,点心摊上卖给你馒头的阿姨。而这样的理发店、足浴房、点心摊,在上海数不胜数。
尽管群租房的环境恶劣,存在种种隐患,但以他们的经济条件,群租房往往是惟一的、最合适的选择。谁不想住得舒舒服服,谁愿意在盒子一样暗无天日的房间里蜗居?如果他们没有一个安身之地,对社会繁荣和稳定产生的影响,可能远远大过我们对群租房的种种担忧。
想起两个月前,我们曾采访过一个专门为来沪求职的大学毕业生服务的租房公司。他们的“大学毕业生专租房”设施齐全,有专人登记管理,对租客的身份和行为也进行一定限制。推而广之,能不能有专业的房屋租赁机构,推出一批面向低收入群体的“宿舍式”租赁房源?这样既能让我们城市中的一群人找到适合他们的居所,又能通过和社会各方面的配合,解决目前的群租乱象。
居者有其屋,这是我们对生活的最低要求。解决群租房之乱,是一道商业命题,更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
群租?罚!
恒泰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加锋
我自己就是群租房的受害者———我隔壁住着十几个空调公司的员工,由于没有门检卡,他们每天晚上回家,总是想办法拿砖头抵住大门,让门检系统失效,好自由出入。这其实对我们这些业主居住的安全性和私密性造成了侵害,把私人场所变成某种意义上的公共场所。
从法律角度来说,群租房一方面是业主滥用了房屋的“使用权”,另一方面侵害了相邻业主的通风、采光、居住环境等“相邻权”。
然而遗憾的是,群租这种侵权行为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约束。现行法规与之相关的只有《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的第7条: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与非出租的房屋实行分门进出或者采取分隔措施;其中,承租的居住人数超过15人的,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以及第8条:租赁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7平方米;其中,向单位出租用作集体宿舍的,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
《实施办法》是上海市政府在2004年颁布的,那时候上海还没有那么多高价新楼盘,也就没有群租现象,所以只是对集体宿舍作出了规定,而且在这些法规后面也没有处罚办法。
不过,这种无法可依的情况不会维持太久,法律业界人士已经注意到了群租现象的泛滥,以及它可能对治安、消防带来的危害,所以正在考虑在《实施办法》中增加对群租房的处罚办法。
在新条例出台之前,唯一能起到一定防范作用的就是房客按照《实施办法》中所说的“凡本市房屋出租,出租者应到所在街道进行登记”,这样一来,如果在群租过程中出了问题,还是能够有迹可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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