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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不足无法获得小产证的已售商品房该怎么办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闻晚报   2005-04-06 15:26

 近日,部分因日照不足而无法获得小产证的已售商品房,让上海北部某著名小区的购房者和开发商领略到了三月的春寒料峭。
  该住宅小区中,有28套房屋冬至日满窗有效日照不符合《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住宅设计标准》要求,由于工作人员疏忽,未能将该信息及时通报销售部门,致使其中26套房屋被销售部门误售。开发商在2004年12月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时,证实该项目中确有旧套房屋存在有效日照不足的缺陷。
  发现问题后,开发商当即组成应急小组,与业主沟通后,公司拟订两种解决方案:一是为业主办理退房手续,参照相同地段楼盘的目前房屋市场单价做退房补偿;二是为业主办理换房手续,在周边寻找相似房源,增减的房屋建筑面积参照市场单价多退少补。同时,开发商委托具有A级资源的上海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存在问题的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并分别出资落实了相近地段的20多套商品房,作为购房者的置换房源。
  据了解,自2005年1月起,开发商分三批向购房者正式告知购房者所购房屋存在有效日照不足的缺陷,又于2005年2月和3月进一步向购房者告知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方案。经过沟通磋商,目前已有10多户业主与开发商达成了退房或换房意向。
  在一套房子动辄上百万元的今天,房屋的舒适性时刻牵动着购房者敏感的神经。业内专家建议,一方面,开发商需增强责任心与完善内部管理,并勇于承担相应违约费,另一方面,作为购房者也要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即在预售合同中,明确相应的违约责任,这样,碰到情况购房者就可以按合同办事,使自己处于较主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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