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购房指南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看完房子莫忘看房东人品 二手房买卖风险一览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上海商报    2006-10-26 11:25

    尽管购买二手房有诸多优点,但相对新建商品房的买卖行为来说,二手房交易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心态时有变化,加之买卖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中有产权过户、房屋腾空、户口迁移、物业清洁、房款交付等诸多手续和环节的原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更容易发生一些纠纷,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顺利进行。

  尽管购买二手房有诸多优点,但相对新建商品房的买卖行为来说,二手房交易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买卖双方以及中介方心态时有变化,加之买卖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过程中有产权过户、房屋腾空、户口迁移、物业清洁、房款交付等诸多手续和环节的原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更容易发生一些纠纷,导致交易中断或无法顺利进行。近日,记者走访了多家中介公司,总结了几种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容易引起纠纷的因素,并配合真实案例,希望能对准备购买二手房的读者有所帮助。

  房东悔约?

  “跳价”时有发生

  在二手房交易中,由于房东跳价而造成买卖无法进行下去的情况最为常见。李小姐看中了联洋社区一套中邦风雅颂的挂牌房源,在中介方的联络下,与房东王先生达成了初步的购房意向,并签订了居间协议。于是,李小姐支付给王先生2万元作为定金,王先生签收并表示可随时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谁知,没过两天,王先生突然提出总价要上涨5万元,否则就要卖给别人,令李小姐颇感意外。后来,中介人员了解到,原来是别家中介公司看到王先生的挂牌房源后与王先生取得联系,并表示有客户愿意多出5万元购买他的房源,在利益的驱使下,王先生决定为了多赚5万元放弃个人信用,这才“跳价”。

  汉宇地产法务部高级经理施俊华表示,在这类纠纷中,往往是中介方为了抢房源,而欺骗业主说“有客户愿意多出×万买你的房子”,而往往这个所谓的客户是根本不存在的。业主“跳价”转卖,不仅牺牲的是自己的信用,一旦被购房者告上法庭,还会被要求退还双倍定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少有“跳价”违约的业主退还双倍定金,只要下家不追究,一般也就将定金退还给下家就告一段落了。由于“较真”的下家并不多,因此业主屡屡“跳价”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的现象时有发生。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