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最新猫腻手段 “价外加价垫资还款”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闻晨报 2005-04-13 10:55
近一段时间来,本市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新的违法经营行为。昨天,几名房产商和房产经纪人向记者透露“价外加价”、“垫资还款”是如今房产中介最新的套取利润的“猫腻”手段。 有的房产商将房源悄悄抛给中介公司,而中介公司不把新房马上挂牌上市。因为房产商和中介公司私下已谈妥,房产商告诉购房者“无房”,推荐他们去中介找房子。而中介要求购房者“价外加价”,即要求购房者支付所谓的好处费。对求房心切的购房者来说,一套地段和房型好的二室一厅新房,为保证开盘时能买到,只得在房价之外再加价个10万、20万“好处费”。“好处费”到位,房产商和中介公司按事先约定私分这笔“好处费”。 市工商局检查总队总队长崔维纲对记者说,这种“价外加价”行为属于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部门一旦查实,将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20万元的罚款。 最近,本市规定商品房停止“转按揭”,明确规定房产持有人应当还清贷款后才能够卖房。但一些中介公司私下向卖房者承诺说,没有还清的贷款全部由他们先行垫付,条件是拿房子挂牌上市。当然,中介公司绝对不会做蚀本生意的,他们把收进的房子加价对外销售,赚取高额息差。 “中介公司为了非法牟利,帮助客户规避政策规定垫资还款,这种行为是国家禁止的非法融资行为,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管理秩序。”崔维纲正告这些违法中介公司,“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0%的罚款”。
猫腻一:向购房者索“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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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腻二:帮助垫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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