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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前购房当时没过户 房产升值后如何合法维权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安徽商报    2007-04-23 17:11

    问:房改之前买了一套三十几个平方米的二手房,双方当时签了一买卖合同。对方承诺两年之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到了2001年,房价涨了,对方不愿意过户。一直拖到2007年,原房主死亡了,其儿子找到买主,愿意退还当时其父母所收的购房款,并收回房子,如果购房者不同意,必须再支付几万元给他,才同意将房子产权过户给购房者。购房者问该怎么办?

    答:如果当时双方交易的是房改房,则所签的合同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返还当时的购房款。如非房改房,购房者现在可以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再支付对方钱。但是,双方买卖已经发生这么多年,即使有纠纷,双方都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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