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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否履行中介不能拍板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海峡都市报社    2007-04-27 15:43

  主持人:刘忠看中了程东名下的一套二手房,通过中介公司,三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买卖双方都觉得中介公司没按约定履行合同,因此,同时提出终止合同。中介却不愿意了,三方对簿公堂(详见本报4月25日报道)。买卖房屋,中介能做主吗?听听大家的说法。

    网友“狂野黑鹰”、仓山区陈先生:房屋的买卖中介不能做主。买卖房屋毕竟只是买房者和卖房者的事,既然他们都不干,中介公司就不能阻挠,要不不就成了强买强卖了。买卖没成,中介也就没有理由收取手续费,应当无条件将产权证、土地证和定金还给买卖双方。

    手机尾数1872的读者、网友“寒夜枯竹”:合同不能随意解除。如果买卖双方可以随意终止合同,那中介的存在还有啥意义?也可能是买卖双方私下串通,想跳过中介交易,以达到逃避中介费用的目的。

    法官说法:三方在《房产买卖合同》上签字,说明大家都认可这份合同,既然如此,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办。从合同的性质来看,该合同属于居间合同。因此,买卖双方如果都同意解除合同,那中介方作为居间人,就无权要求这份合同继续履行。但中介公司在整个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确实付出劳动,因此,可以适当收取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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