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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二手房要当心 “一房多主”“意向金”难要回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解放日报   2007-08-31 10:10

  上海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近期在二手房市场中出现的“一房多主”、“意向金”难要回等新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市消保委发现,近期有关二手房买卖的消费投诉数量有所增加。从投诉内容看,有些二手房产权关系复杂,还有些房屋性质特殊,都不适合普通交易。专家指出,在购买二手房前,消费者需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有关房屋的“老底”。在房屋产权上,消费者应确认卖房人是否为独立拥有房屋产权之人,如果与其他人共有,必须与全部共有人订签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买的房屋曾被租赁,需了解房屋租赁情况,如果购买时该房屋已出租,只要租赁合同不到期,购买人就无法正常入住。此外,福利房属于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国家对于福利政策房转让年限、买房人资格等有特别规定,消费者必须提前了解。

  同时,部分二手房交易合同上的“意向金”也可能给消费者带来烦恼。市消保委调查发现,目前房产中介经常要求消费者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支付“意向金”,并在相关单据上注明“意向金自动转定金”条款。部分消费者对此类条款不够重视,误认为“意向金”可无条件退回而轻易付款。其实,“意向金”虽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但依据双方约定转为“定金”后,将适用《担保法》有关定金罚则的规定,消费者应当谨慎支付。

  市消保委提醒,购买二手房要注意签订好三个合同,分别是与房产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与卖房人交易的“房屋买卖合同”、向银行贷款的“贷款抵押合同”。签订合同前,可向相关机构咨询;签订合同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口头约定务必以书面形式写入合同内容。

  专业提示:你该如何检验二手房的质量?

  由于二手房多为旧房,其房屋建筑在使用过程中会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一些问题,特别是一些特殊的楼层更是如此。因此,购房者在选择二手房时,应明确自己的购房目的和使用状况,分析各楼层的优劣,选择最适宜自己的楼层。在选择一些特殊楼层(如底层、顶层)时,更要注意仔细分析和考察。虽然说现在有“顶天立地”的说法,底层可利用周边空地种草养花,临街面还能穿墙作店,顶层也可搞“屋顶花园”,但由于二手房中老式建筑居多,建筑水平有所局限,不仅“顶天立地”会受到一定限制,而且还可能隐藏着不少其他楼层不一定具有的问题。

  读者:谁为二手房质量问题埋单?

  读者来信:

  今年3月,我通过某中介公司购买了吴先生名下的房屋一处,三方共同在房屋买卖协议上签字后,我依约交付了定金、中介费及购买房屋的全部款项。但就在入住装修时发现餐厅门框上有裂缝,经鉴定裂缝是人为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北京朝阳区 程女士)

  解答:

  首先,房屋裂缝系人为造成,原房主应承担相应责任。这里又分两种情况:如果该房屋裂缝属于重大质量问题,已经影响到正常居住和使用安全,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程女士可以解除与吴先生所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如果该房屋只是一般质量问题,不影响正常居住,则程女士有权依照合同法追究吴先生的违约责任,要求其维修房屋。  

  专家提醒:购买二手房切勿信中介可逃税

  近日,想买一套二手房的郑先生,与卖家签订了合同。但这套房子需要征收营业税和个税,听说有中介可以帮忙减免一部分税费,他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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