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自愿放弃共有房产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法制晚报 2005-05-19 15:26
案件扫描
去年,白梅与丈夫黄司协议离婚,并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两居室归黄司所有,而以黄司名义承租的一间平房由白梅住。
离婚后,黄司从平房搬出。但不久平房房顶出现了一个大裂缝。白梅要求房主修房,但房主却称没钱修。无奈,白梅只得暂去朋友家借住。不料,一个月后房主找到白梅,称其既然不在平房居住,说明她肯定另有住处,于是要求她腾房。双方僵持不下,房主将白梅告上法庭。法院最后判决:白梅在15日内将房屋腾空交还房主使用,白梅的住房自行解决。
律师析案
本案中,出租房的承租人是黄司,从二人离婚、黄司搬离平房时起,该承租协议实质上就已经解除。
白梅在离婚时自愿放弃了夫妻共有的两居室,而选择住进了与自己没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平房,白梅的行为无形中已经侵害了平房房主的合法权益。而且,房主视其另有住房亦有根据。所以,白梅没有理由不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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