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闻资讯 > 购房指南 > 文章详情 搜新闻:

月收入5000多 怎样理财能买两室一厅的房子?

http://www.haozhai.cn  文章来源: 新闻晚报   2005-06-01 17:27

陈小姐是一名外来人员,到上海已经有5年了,现在在一家公司做财务工作,先生也在上海,他们两人的收入加起来每月有五千多,除去一些固定开销的2000元。请问怎样理财才能在这一两年能买套70平米左右的房子? 

  目前银行贷款首先会对贷款人的收入状况进行核查,然后根据贷款人每月的实际收入确定贷款总额和每月还贷金额。银行贷款一般不会超过房屋总价的七成,并且还贷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人所提供收入证明金额的一半。所以根据陈小姐的实际情况,如果进行了贷款,每月还贷不应超过2500元,否则生活上的压力会很大。但我们建议陈小姐以月还贷2000元进行贷款为佳,这样每月可以剩下1000元做不备之需。如果每月还贷2000元的话约为28.5万,20年还清,所以40万到45万元的房子比较适合陈小姐。 

  家住杨浦的王女士咨询:王女士的丈夫私自将一套夫妻共有的房屋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挂牌出售,找到买家后,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该房屋的买卖并未得到王女士的同意,现王女士咨询,夫妻一方单独出售夫妻双方共有的房屋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王女士提出的问题,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该套房屋的产证上权利人只有丈夫一人的名字,根据《合同法》及《上海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来看,王女士丈夫同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因为《房地产权证》是记载房地产所有权人的法定凭证,即可以认定王女士丈夫对该房屋有完全处置的权利。 

  当然,丈夫在出售前应该和王女士协商一致,否则王女士可以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向其丈夫提出分享共有财产的权利。第二种,如果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中记载的权利人是王女士和其丈夫两人的名字。 

  同样,根据《合同法》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规定来看,作为共有的房地产的买卖,如果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该房源不得出售,已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 【 打印 】 【 关闭 】
  • 免责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如需免费更正、修改或补充信息,请联系我们: shanghai@haozhai.cn
    豪宅之家网站热线服务电话: 021-58207097
新闻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