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解差价之谜 中介“吃差价”出现新招数
差价之谜 由于目前房地产中介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非法行为时有发生。形形色色的“吃差价”,已经成了房产中介市场公开的秘密。 记者了解到,从去年开始,一度消沉的“吃差价”出现了新的招数,除了原先买方、卖方和中介三方外,第四方———即一批专业“炒楼客”的现身使得房产中介市场扑朔迷离,这种比较隐蔽的“吃差价”形式,也使管理部门面临着取证上的困难。 阻碍双方见面瞒天过海骗买家 刘先生今年春节前看中一套位于市内繁华路段的商品房,中介告诉刘先生:业主叫价22万元。刘先生看完楼后,觉得价钱尚算公道,便约业主年后签约。 谁知在签约当日,中介通知刘先生,业主临时有事不能来,让刘先生与其公司先签房屋买卖合同。刘先生心觉不妥,遂向中介公司问个究竟。该中介搪塞道:“业主有事要出远门,短期内不会回来,而业主本人委托我公司全权代签合同,您大可放心签这份合同...
-
二手房买家毁约典型案例 剖析各种前所未现的纠纷
上海四维律师事务所熊立民律师在上海楼市的一路下行中,二手房市场也不可避免地进入了“事故多发地段”,各种前所未现的纠纷缠绕于买卖双方之间。 本刊记者近日走访多家律师事务所,搜罗了一些具有当前典型意义的毁约纠纷,从中不难发现,尽管违约事实各异,有些几近荒诞,但核心无非是要把楼市下跌的损失想方设法地转嫁给另一方承担,让别人“背黑锅”而自己“滑脚”。 所有房产投资者应以此为鉴,避免自身陷入如此法律旋涡。 案例一:故意不贷款被“拗”定金 2004年3月,李文满在上海莘庄地区购买了一套面积不大的老公房,想通过出租投资赚钱,当时这套55平方米的房子花了他38万元。 经过一年时间的尝试,他决定卖出这套房产,因为出租收益并不如预期的多,而当时的房价涨幅又颇高,让他很动心,于是他在当地的一家中介公司挂出了转让的牌子,叫价45万元。 2005年3月11日,中介通知他,有位先生对挂...
-
房客转租所租房子后的增值租金归谁所有?
罗律师: 去年11月,我把手中的一套房子租给了一位张先生,当时约定房租是每月1000元,租期一年。前段时间,我发现那套房子已被张先生转租给了李先生,租金也涨到了1200元。为此,请问这每月增加的200元房租该归谁? 王静: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见,若张先生按照合同约定,有权转租,他作为转租人,与李先生又重新建立了一个租赁关系。如果你和张先生就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而获得收益的...
-
先买房还是先结婚 如何选择最合适呢?
现代人比较现实,尤其是个小姑娘,在你准备向她求婚的时候,她会用十分温柔、幽怨、委婉的语气,半威胁半撒娇地说:“你没房子,我可不嫁给你哦。”于是,男人们就会有震惊、沮丧、兴奋、皱眉等等诸多表情。 如果是小城市还好,一套房子不过二十来万,一咬牙一跺脚,买了。如果在大城市呢?动不动就一百几十万,别说父母的棺材本贴近去不够,就是把自己切开来卖了还差一大截。就算买了,从此也开始了漫长的还贷款的旅程,估计一个月想吃顿肉都成了奢侈的事情了。所以,我在这里想问,结婚非要买房子不可吗?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有三点理由如下: 一、你买了房子结婚,也不见得一定幸福,还要为贷款操心。 二、买不起房子就不结婚了吗?按这个说法,80%左右的男同胞就要当和尚了。 三、现在买不起,以后呢?现在虚高的房价,去买就是去送钱,还不如等市场正常了,房价回落了,利润合理了再去买,先结婚也可以啊。 所以综上三点,我...
-
仔细算一算 买房有时还真的不如租房
买房有时还不如租房 "租房不如买房",曾是几年前普遍流传的口头禅。几年的耳闻目睹,使许多人似乎误认为,买房一定比租房划算。大家不再计算买房、租房到底谁划算,甚至将买房当做满足居住需求的惟一手段。有个朋友买了套房,每天却要花两个小时上班,还说买的房子特值。难道时间和路费不是购房成本吗? 近日国内某知名金融公司发布的房地产抽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目前国内购房成本或月供已超过租房成本,即"买房不如租房"。 李先生在上海内环地区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月租金为3000元,房子售价为100万元。李先生已经有了部分积蓄,足以付这套房子的首付款。 他现在考虑的问题是,是否应该把这套房子买下来。如果房价继续上涨,这笔投资当然划算。 如果李先生买房,他的成本实际有两部分:一是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二是购房相对于租房的机会成本,即首付款的存款利息损失。 若以30%的首付比率、6....
-
中介费到手了房东不见了 租房小心黑中介耍花招
今年刚刚博士毕业的李先生,分配到海洋二所从事科研工作。为了在单位附近找一套房子,上网、翻报纸,足足忙了一个多星期,没想到最后还是上了黑中介公司的当。“原本看好的房子在交了中介费后就不出租了,别的房子又不适合,现在中介公司连中介费也不肯退了。”无奈之下,李先生找到了12345。 中介费到手好房源没了影 刚结婚的李先生要求不高,只想在单位附近找一套适合夫妻两人居住的房子,由于不信任中介公司,李先生一直通过网络和报纸寻找房源。10月15日他偶尔在报上看到一则以私人名义刊登的出租广告,上面还留了一个电话号码。 等李先生兴致勃勃地准备去看房子时才知道登广告的是一个房屋中介。想想自己找房子也蛮不容易,李先生跟妻子商量后决定把找房子的事交给这家中介公司。随后,这家公司出示了一份合同,并要求李先生交300元的中介服务费。 “那之后简直就像做噩梦,原先看中的那套房子突然不见了,中介公司1...
-
租房内甲醛超标可由房东埋单
两位外来妹在上海租了房屋,但入住后不久就头昏眼花。经检测,房屋中的甲醛释放量严重超标,于是她们将房东告上法院,要求返还3个月的租金及房屋检测费。前天,上海静安法院判决支持了该诉请。 2005年5月31日,陈小姐和梁小姐与上海市的陶先生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但入住后,陈小姐和梁小姐即感到头昏心慌不舒适。之后,她们俩委托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租赁的房屋内空气及家具进行检测。经检测,该出租房的主卧内空气中游离甲醛含量达每立方米0.413毫克(技术要求为每立方米含量小于或等于0.08毫克),家具的甲醛释放量为每升8.8毫克(技术要求为每升小于或等于1.5毫克)。据此,陈小姐和梁小姐向陶先生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陶先生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 审理中,陶先生辩称甲醛超标自己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但检测费2200元过高收费不合理。作为陈小姐和梁小姐实际使用该房屋至2005年9月8...
-
全职太太精明理财:购买别墅的详细计划
靓姨今年40岁了,把女儿送出了国,靓姨觉得完成了一件大事。在一家公司做财务经理的她,越来越感到岁月为自己的体力带来的透支。由于公司业务扩张快,老板又没增加人手,自己已足足加了3个月的班,因为长期劳累,她眼角的鱼尾纹都多了不少。疲惫的她想要回家做个全职太太。 靓姨的丈夫在一家民营企业做经理,年薪约20万元,靓姨自己月收入也有5000元,家里的经济水平属于城市的中上等水平,有自己的房屋、汽车,银行存款也不少。虽说家里条件不错,但在国外念书的女儿花费巨大,自己一辞职每年也要减少六七万元的收入,做全职太太能行得通么?再说家里还想在郊区买一套幽静的小别墅养老,她丈夫今年45岁了,虽然离退休还有15年,但他也想早点退休,不想等到60岁。 靓姨盘点了一下现在的资产,请注册财务策划师为自己做了一份详细计划。 靓姨家的财务状况 资产、负债状况 金融资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