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攻略
    奥运期间怎样出租更合算
        奥运会期间北京将接待4.5万-5万游客---   奥运会日益临近,全国越来越多的游客已经开始准备自己的北京2008奥运之旅。据有关部门预测,奥运会期间北京将接待4.5万-5万游客。届时,国内外的庞大游客群体的住宿将是一个焦点问题。在此期间除奥组委指定的酒店以外,北京市房屋租赁市场也将成为供应主力。   对此,北京市出租房屋的业主表现出极大的关注。据房地产经纪机构我爱我家公司称,近50%业主愿意在奥运会期间将房子租给游客,甚至已经出现业主为了能在奥运会期间出租自己的房子,而提前接触租赁协议或暂时闲置房源的现象。从目前市场反应的情况来看,业主对奥运期间短租房租金的心里预期非常高。尤其是亚运村、首体等奥运会场馆周边的房源,其租金以每月10%的幅度迅速增长。记者走访亚运村周边房源发现,打算在奥运会期间出租房源的业主期望租金价格高出平时的5~6倍,甚至最高预期达到10倍以上。但是记者在采访"...
    建设部:财政应该花钱为低收入家庭建廉租房
        “无论经济多发达,社会总有一部分贫困人群无力解决住房。中央财政应出资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昨日在汉举行的第五届中国改革论坛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如是表示。 让3%至6%的特困家庭有房住   按国际经验,住房保障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救助性保障,即对社会最底层的特困家庭进行政府“包干”,如提供廉租房或租金补贴。二是援助性保障,如对低收入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三是互助性保障,如交纳公积金、减免个税等。   1998年我国停止住房福利分配后,住房保障完全推向了市场。今年8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把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   据建设部调查,全国城镇人均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有400万户,但现在仅解决了26。8万户住房需求。   以武汉为例,在去年已解决1。6万余低保户的基础上,今年将租金补贴标准由...
    房屋租赁要注意的事项
        一是由于房屋租赁代理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业务延续时间较长,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信息的交易方式后,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与可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指与指定银行签订租赁代收代付委托协议、缴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活动时,应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向指定银行备案,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三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之前,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情况、被投诉情况及信用档案情况,尽量选择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通过合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建议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免费下载)。 ...
    个人出租房要缴七种税 租房者警惕房东陷阱
        开广告公司的孔先生今年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套民房做经营场所。哪知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时才知道,必须 由房东缴纳税款后,拿到租房发票才能办理。由于房东不肯掏钱,孔先生只好再掏3600元钱替房东缴了一年的税。   年初,孔先生原来办公地的租赁合同到期,就在某住宅小区租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办公地点。与房东谈好的价钱是房租每个月2000元,预交了一年的房租24000元。几天后,孔先生到历下区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工作人员告诉孔先生,必须提供房屋的租赁合同和房屋租金的发票才能办理。可是孔先生的房东在收取租金后并没有给孔先生发票,只是手写了一个收条。税务工作人员告诉孔先生,要房东到税务部门补缴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以后,才能领到税务机关开具的发票。   孔先生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房东,想让房东去税务局补税,给他开出发票,房东却一口回绝了,要求孔先生承担这笔税款。由于孔先生已经...
    租房:签订合同须要双方协商 一方不能强求签约
        我家现在的住房是我承租的公房。不久前,公房的管理部门告诉我,我家住的房已属危房,不能正常使用,故要求搬家,为此,管理部门还为我家提供了一处新的公房。   由于老房子确实危险,所以我不得不赶紧搬离,住到了新家。现在,管理部门要求与我解除老的租赁合同的同时,还要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可是我对“新房”并不满意。   请问,公房管理部门能强行要求我与之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吗?   韩毅冰法官:订立合同须由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故公房管理部门不能强行要求你与之签订租赁合同。   目前你已搬进新的公房,虽然你未与管理部门签订租赁协议,但已经实际使用该房,故日后亦应支付这段时间的房屋使用费。
    房屋租赁中有陷阱 租房要注意
        1、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2、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今,有些人租房时只是口头协商,不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因没有合同只能吃哑巴亏。因此,你在租房时,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房东在交房时应告诉你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何使用,煤气用具、淋浴器...
    提防二房东找“理由”扣押金水电费
        记者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一些写字楼找了十位22-26岁的外地年轻人作了个小范围的调查,其中100%的人都有租房的经历,“二房东”竟然成为98%的房客眼里的“黑心人”。   【案例】找个理由扣押金   “二房东太黑心了,退房时故意找理由多扣了我100元押金!”读者徐小姐很气愤,她没料到一向貌似友善的二房东最后会“宰”她一刀。   去年5月,徐小姐通过网络,向二房东租下位于北圩路茶花里小区的三室一厅其中的一个房间,每月租金400元季付,另交400元押金。签合同时,二房东说“没必要见房东了,房租直接给我就行”。入住后和隔壁房间的二房东相处得还算愉快。   春节后徐小姐打算退掉房子,重新租房,按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了二房东,二房东只说退房时再结账。前天,新房子已租下,二房东突然说要从押金里扣下100元,理由是“踩坏了房东的大理石板”!原来,去年12月客厅里突然多了六件旧家具,有一块长约3...
    警惕售后包租 潜在五风险做到三防范
        所谓“售后包租”,就是开发商售房给购房者,但购房者并不实际使用该房,而是与开发商或中介机构签订包租协议,或以包租期间的租金冲抵部分房款,或收取一定租金回报。我国房地产市场现处于起步阶段,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操作运行尚不规范。再加上投资者(业主)在所谓高额回报率鼓动下存在非理性投资行为,常使投资者面临极大的法律风险。而且在国家有关部门采取非市场经济手段加以禁止又不能奏效的情况下,投资者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规避法律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五种潜在风险   目前比较普遍的模式是以中介公司或租赁公司作为承租人或受托包租人的售后包租模式,其风险主要在于:   其一、售价虚高,回报落空。开发商在“售后包租”过程中抬高售价,用高额返回租金吸引投资者,但一旦开发商破产或者出现资金问题,其返租承诺或回报率可能无法实现,投资者预期租金收益很难保证,可能蒙受重大经济损失。   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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