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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要力避症结 流程、产权和专业知识缺一不可
前不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杨浦、宝山、浦东新区三区2004 年和2005 年上半年受理的二手房买卖纠纷案件,指出了二手房买卖纠纷存在的十大症结。为此,记者特意采访了上海信义代书公司的牛丹彦经理,请教二手房交易如何窥避风险。 十大症结是:(1)对房屋产权审查不详细;(2)不履行必要的购房手续;(3)卖方授权太轻率;(4)轻易应允霸王条款;(5)错误选择中介公司;(6)相关凭证轻易交给他人;(7)对特别事项不作约定或约定不明;(8)轻信熟人可以买到便宜房;(9)不到现场查看房屋状况;(10)产权登记与实际购房人不符。 牛经理提醒买房者,在买房之前应先了解二手房交易的一般流程,这样才能避免在房屋交易的过程中犯一些比较低级的错误。如轻信熟人的介绍、无意中签下霸王条款、对一些买房过程中的特殊事项不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房屋产权形式的多样性是二手房交易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要特别予以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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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购房“三不曲” 不要轻信“专家”预言
对于很多正打算改善居住条件的市民来说,房价走低让他们看到了希望,但市场上充斥的各种消息又让他们无所适从,现在买房吧,怕房价还要下跌被套牢;等着不买吧,又怕房价回升错失机会。其实,房产市场正在向理性回归,购房者应该采取理性的态度。 不要轻信“专家”预言 “长沙房价最少要下跌10%”“房价将在10月开始第二次大幅下跌,跌幅至少两成”……近来,这些所谓的预言频频在流传,似乎房市即将成为第二个股市。事实果真会像他们预测的那样吗? 一位资深股评人士说过:我从来不预测指数和股价,而只预测走势,因为股价和指数没法预测,只能猜测,而走势是能够预测的。同样,市房产局的一位负责人也表示,调控措施出台后,长沙房价到底会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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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校外租房:签订租赁合同重细节
9月是各高校学生返校开学的高峰季节,也是高校周边房屋租赁市场活跃的时段。有关专家提醒,高校学生校外租房,尤其是大一、大二初次租房的学生,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 专家建议,大学生在校外租房,需要关注一些细节问题:首先要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上面是否有当地房地局的公章。其次,要观察房东的身份证是否有防伪标记。第三,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则应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主委托书。最好与房主联系,确认房屋的产权状态,也可找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租赁合同鉴定后,应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有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比如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证明,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另外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权属有争议的、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已抵押未经授权人同意的等等,这就要在和有关中介公司接洽时特别注意。 租赁双方一定要签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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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租方式大比拼:中介房源 VS.网络求租
目前,学生租房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中介来寻找房源,因为中介房源较为充足、选择性较大,一般单独租赁或者已经找好合租伙伴的学生会选择这种方式。这种方式虽然要缴纳给中介一定的中介费用,但因为都能与房东直接接触、且签有受到法律保护的租赁合同,因此不少对租赁市场并不熟悉的学生和刚刚工作的毕业生会选择这种方式。 而另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则是通过网络。目前在许多高校的BBS上都开辟了房屋租赁的专版,不少因为合租伙伴毕业或者想找人共同承担租金的学生会通过BBS发布租赁信息。租金信息中一般对房屋都有简单的介绍,对于合租人的性别及作息都有简单的要求,以便及早找到符合条件的合租伙伴。这种租赁方式由于是合租双方私下进行,因此一般不用缴纳第三方中介费,但同样的,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一般合租双方不会签署租赁合同,一些租客的权益也不能得到保证。因此,通过网络寻找合租者的方式,需要租客本身多留几个心眼。&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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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纠纷引出疑问 遇到恶意反悔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变化,在二手房买卖中,常常会有付了定金后,上家却反悔不愿卖房的事情发生。更有卖房方与买家签订了定金协议,收了几十万元的定金,房子钥匙也交给了下家,却以“尚未签订买卖合同”为由反悔,碰到这样的房东,买房人应该怎么办?而买卖成交了,中介公司因为自己的疏漏,未在委托协议上加盖公章,买卖方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中介费,这样的做法合法吗?本期,我们就二手房交易中有关定金和中介费用的问题,精选了两则相关案例,并请静安法院的李鸿光法官作出精到的点评,给正在进行类似的二手房买卖的买、卖、中介三方一些参考和启示。 中介合同漏盖章中介费险泡汤 二手房中介公司接受委托,为售房人出售200余万元的房屋觅得了买家,但双方约定的房屋买卖总价款1%居间服务费,却迟迟未兑现,究其原因是在二手房中介《出租/出售委托协议》上,没有加盖公章。而没有加盖公章的缘由是双方通过电传传真方式签署的,由此引发中介公司把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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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挑选二手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教你10招
最近,有不少读者致电本刊编辑部,咨询有关二手房交易的具体事宜。其中,绝大部分读者是想了解在购买二手房时如何挑选好的房子,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对此,本刊邀请信义房产的专业人士总结了十大要点,供读者参考。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注意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是否还有其他共有人;搞清楚是商品房还是经济适用房;产权证上所确认的建筑面积是否与实际有不符之处;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并到房地部门查询此产权证登记信息的真实性;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查封等等。 二、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查看是否有占用屋顶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阳台是否是业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三、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注意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实际面积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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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订”音同却意迥 律师支招避免风险
签约之日“拍出”4万元定金 收据标明“订金”两字 事后反悔要求开发商退钱却败诉——— 编者按:定金、订金音同字不同,但“定、订”这两个同音字在法律上则相去甚远。自本报“律师大讲堂之购房避陷阱”开讲以来,已有不少读者来电、来信诉说他们身陷“定金与订金”陷阱之苦。今天本版特选取一个典型案例,结合律师的分析,让读者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买房慎签字 2003年12月20日,杨先生就自己选中的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双方约定,杨先生于签订认购书之日起4天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首期房款。杨先生若未按期签合同或未按时交付相关款项,开发商有权将杨先生认购的商品房另行出售并不退还定金。签约当日,杨先生交了4万元,开发商在收据上注有“订金”两字。 当时,开发商只将一份没有盖章的认购书的复印件交给了杨先生。4天后,杨先生没有去交首付款,自然也没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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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夫妇在广州购买转按揭房的全程“妙方”
赵小瑞和妻子3年前来到广州工作。由于夫妻都是外地人,赵小瑞所在公司提供了相对宽大的房子,两人自然也乐得其所,没有买房置业。 2005年6月,赵小瑞跳槽到了一家更有发展前途的公司,夫妻俩不得不搬出原来公司的住房。赵小瑞迫切希望在“花城”广州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 赵小瑞和妻子开始了寻房买房的“艰难历程”,他们每天在各大楼市穿梭。售楼小姐把房子吹得天花乱坠,可见了庐山真面目后,不是价格昂贵就是地段不好,再不就是周边环境有瑕疵。赵小瑞为房子的事情伤透了脑筋。 这时,朋友向赵小瑞推荐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房主向银行贷款20年,由于要出国发展,无心再供房,有意将房子以50万元出售。赵小瑞带着妻子去看这套房子,妻子非常喜欢房子的设计和结构,周边环境也幽雅,而且由于房子位于教育强区东山执信路,对将来孩子上学也是好事。 终于寻得一套满意的房子,可赵小瑞夫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