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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豪宅尝试分拆短租 回报高昂成新投资之道
一套徐家汇四房两厅的房子,全装全配整租的价格大概在8000元~20000元/月左右,一天的出租价格不到300元。但是如果分间出租,按每天180元~250元的价格出租,一个月的租金就达24000元,即使加上50%的空置率,一个月也能有12000元的租金收入。 把一套公寓拆成若干间房间像酒店一样出租,这是张先生的投资之道。 来自河南的张先生从事房产中介工作多年,在上海房地产市场火热的时候也曾倒手卖过几套房子,有赢也有亏。 张先生认为,目前的市场已不太适合继续做短线投资,从2005年10月份开始,他与几位台湾的朋友在徐家汇、古北等市中心、海外人士聚集的区域购置了数套高档住宅,瞄准赴沪商旅人士,做起公寓分拆按日租赁的生意。 “目前长租市场已经发展比较完善,而短租市场、尤其是针对境外人士的短租市场在上海发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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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承租房屋如果遭侵权应该如何主张权利
在房屋租赁中,如果承租的房屋遭受到第三人的侵权,房屋的所有权人和承租人谁可主张权利?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刘先生承租了一间产权房,自去年夏天以来,其邻居就将货物堆放在楼梯的过道口。现刘先生要求其邻居将货物搬走,但邻居却以刘先生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为由,拒绝其提出的要求。 很显然,邻居将货物堆放在楼梯的过道口,是一种侵权行为。但是,这种侵权行为侵犯的是所有权人的权利,还是承租人的权利?作为房屋承租人的刘先生,是否有权要求其邻居停止侵权行为? 笔者认为:承租人承租产权房屋后,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当他人的行为影响其承租权时,可以要求对方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害。但是,承租人主张的权利范围,仅限于因占有而享有的权利,而不能主张属于所有权人的权利。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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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7000多元还是不够花 如何实现购房梦想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外企白领,月入7000多元。虽然收入不错,但是我还是感到钱不够花。我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每月租金就要1200元。再加上自己平时很喜欢购物,因此每月存下的钱很少。我一直想买一套小户型的商品房,但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攒够这笔钱,怎样才能更快实现我的购房梦想? 深圳黄玉玲 对于大多数单身女性而言,小户型房是第一次购房的必由之路。由于手头上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揭贷款往往是第一选择。然而,从黄小姐目前的生活状态来看,过多的消费和房租消耗了她大部分的收入。因此,要想尽快攒够小户型的首付款,就必须从各个方面下功夫。 尽量减轻房租负担。黄小姐目前收入的大头主要是花在房租上,建议黄小姐考虑合租的方式。比如一套单身公寓租金是1200元/月,而两居室的租金是1500元/月左右,其功能和活动空间不会比一室一厅差,如果两人合租,每月每人房租才750元,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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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因“二手房”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二手房”其实并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在实践中却被频繁使用。一般来说“二手房”是指已经取得了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即俗称的“小产证”),可以在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和流通的房屋。“二手房”是相对于买受人从开发商处直接购买的还未取得“小产证”的新建商品房而言的一个概念。 按照法律的基本原理以及相关规定,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对其出卖物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也即是法律所称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但是“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涉及诸多建筑领域的专业知识,一般当事人很难具备专业能力对其特别是一些隐藏的质量问题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和判断,正是基于以上原因,上海高院专门对“二手房”买卖中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明确了处理精神。 根据上海高院的处理精神,出卖人是否承担出卖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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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千万不要对房产合同中的条款掉以轻心
近年来,房屋买卖所产生的纠纷越来越多,由于不少购房者忽视了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导致自己的利益受不到应有的保护。业内律师指出,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出现的问题,订立有关条款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新房:"提前享用"新版合同 鉴于新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已完成社会公示,即将在年内正式"上岗",取代现行的2000年版合同。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的王展律师提议,购买一手房的购房者不妨"提前享用"新版合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维权打好基础。 王展律师表示,旧版合同的确存在着一些问题,在新版合同尚未启用之前,购房者可以结合新版合同的条款对旧版合同的不足部分自行拟定补充条款,通过合同形式确定自己的权利。购房合同中比较主要的条款如分期付款条款,新版合同提出了按工程进度分七期付款的概念,不仅减少了购房者的利息损失,而且降低了购房者因开发商迟延交房甚至楼盘烂尾而发生"钱房两空"的风险。对于以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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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五大注意事项
近期,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纠纷较多,市建委相关负责人提醒房屋出租人、承租人及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屋租赁活动时应注意以下5点: 一是由于房屋租赁代理所涉及法律关系复杂、业务延续时间较长,因此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因素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大。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介绍信息的交易方式后,由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二是房屋出租人、承租人与可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指与指定银行签订租赁代收代付委托协议、缴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活动时,应将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向指定银行备案,通过指定银行代收代付租金,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三是房屋租赁当事人在与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事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之前,可登录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情况、被投诉情况及信用档案情况,尽量选择信用良好的房地产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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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有钱买房却绝不买车 我家理财杜绝虚荣消费
理财的目的是让我们有快乐的生活,减轻我们工作生活压力。 但说到理财,总让人联想到:家庭收入支出记帐,节约开支(衣服少买点、超市少逛几次、饭店尽量不去) ……其他的暂时不去讨论 通过记帐来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而且理财要从日常开支中来实现自己的富人梦,结果是既没理到多少才,又挫伤我们理财的积极性。 结婚后我也曾记过几天帐,先不论那帐总也搞不平的烦恼,还感觉记帐有害无益(特别是对已婚的):平时开销都是很零星的支出,稍大点的开支也就是买衣服,出去乱吃这2项。但这2项却是我们幸福生活的体现啊!理财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持我们生活的质量啊。而且由于双方都有各自的亲戚朋友,有些支出不见的非让对方知道啊,存私房又伤害感情,好多事善意的隐瞒也是好事。从日常开支中省,又能省多少呢。 平时真正浪费的钱主要是: 1、厂家促销都是优秀的心理学家,而让我们买了物超所值的大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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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里睁大眼睛去租房
张小姐:春节过后,房屋租赁市场开始走进“活跃期”。我也是众多急于租房的人员之一。但网上招租的信息五花八门,中介公司的广告信息目不暇接,消费者在租房时可能遇到哪些陷阱?应该怎样注意防骗?请记者帮忙打听。 接到张小姐的反映后,记者就此咨询了业内人士。 中介公司乱收费 不少租房者都碰到过这样的恼人事:在中介公司店面广告栏里看到一些“物美价廉”的房子,兴致勃勃地准备承租。中介公司收取看房费、信息费后,却以交易旺季、房源抢手为由,说该房屋已经租出去了,转而向租房者推荐其他并不实惠的房源。其实,正规的中介公司是免费带领看房,也不收取信息费的。所以租房者应该注意,遇到事前收取看房费、信息费的情况,多为不法中介,当心上当。 假冒的房东 一些不良中介会冒充房东行骗,将租来快到期的房屋以较长的租期转租,从中牟利。租房者入住不久真正的房东却来收房,或者是串通好的其他租房者拿着合同扬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