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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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吞房客预付费 退房时预付款要订好协议
服务提醒 房客办理退房手续时,房东以最后一个月的公用事业费账单未收到为由,要房客预付数百元,等收到账单后结算,多退少补。这一原本合情合理的做法,因某些房东拒绝退还多余的钱款,造成房客追债。律师建议,先付部分钱款作为预付的公用事业费,可保护房东和房客的利益,但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约定钱款数额、用途、结算公用事业费的凭证和期限。针对不少房东将房客退房前已缴纳的公用事业费重复计算的情况,房客应注意保管好凭据,并在书面约定中注明公用事业费的起始和截止日期。 去年1月经中介公司的介绍,刘先生在普陀区金沙江路租用了一套2室户的房子,按照约定,公用事业费和物业管理费由房客承担。 去年10月,在居住了9个月之后,刘先生决定退房。房东检查房屋后没发现损坏的地方,将押金退还给了刘先生。尽管刘先生已将9月28日的水、电及煤气费用结清了,但由于两个月的电话费及9月28日至10月4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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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一房五租携款失踪 5名大学生不慎被骗
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25日电 通过在路灯杆上贴房屋出租广告,一“房东”将一套房同时租给了5名大学生。当租房者发现上当后,“房东”已带着近万元房租不见了踪影。24日,受骗大学生到红桥区咸阳北路派出所报案,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 24日上午11时许,小徐(化名)向记者讲述了他被骗1800多元房租的经过。据了解,小徐今年24岁,山东人,刚从天津商学院毕业。2月21日,小徐从路灯杆上看到了一则出租房的启事,立即与对方取得了联系。下午2时许,他在本溪路永明里的出租房中,与一名自称“马玉荣”的女子见面,两人以每月租金450元谈妥。23日下午6点,小徐与其在肯德基快餐店签订了租房协议,并一次性交纳3个月的房租和押金,共计1850元。交完钱后拿到了房间钥匙的小徐去收拾房子,但他发现该房门大开,房内坐着两名年轻的男子。“你也租了这套房子吧?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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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房屋租不得
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条件,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并不是所有的产权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无论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会因为所出租或承租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而陷入困境。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开发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将未经综合验收部门验收的房屋出租给承租人,这样做一是违反国家法规,二是对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胁。 2、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不能租。 产权证是房屋的权属证件,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证明房屋的法律关系,从而就没租赁的法律基础。产权证是建立租赁关系的第一条件。 3、没有房屋证件的房屋也不能租。虽然产权证是建立租赁的关系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赁关系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产所有证件及其它有关房地产证件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证件,只有获得了租赁证,出租行为才合法,出租手续才完备。 4、未经原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将所有房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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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市场有三种骗招
一是两头蒙。业务员陪顾客去看“其实为1000元”却报给顾客“800元”的房屋,事先和房东、顾客都说对方当面不愿谈价钱,价钱的事都愿委托中介谈。这样看房时房主以为是1000元,顾客以为是800元,顾客满意后他就督促双方签一份不体现房租价格的非正规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后,在双方商定的付款、交钥匙那一天,他会对顾客说房东现在将房价涨到1000元了,顾客当然不干,他就说那是房东单方违约,中介没有责任,且双方已签合同,中介已完成,押金不退。 二是拉抽屉。有个别中介出钱承租一套“1000元”的房屋,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都报“800元”,每当顾客看房满意并签下合同后,就由业务员冒充房东出面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合同,房东单方违约,中介费不退还。这种方式被称作“拉抽屉”,一套房屋用低价诱惑,据说一个月就能骗得一两万元押金。 三是一头堵。个别中介在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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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租房又出“新花招”
读者丁先生来到本报,称他最近找中介求租住房时遇上一件气愤事,花一百元中介费却惹来满肚子气,因为中介公司涉嫌联合“房东”一起骗中介费! 丁先生介绍称,1月26日晚,他来到汉中路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寻求租房,哪知求房话音刚落,中介老板就告诉他“最近的一处好房”,并立刻出具了一份房源的简单介绍:该房就在中介公司楼上,租金600元/月,一季度一付,且设施齐全。中介老板一再介绍称“地势很不错的”。丁先生觉得还行,因此当中介老板让先付100元中介费再看房时,他便没有犹豫。谁知看房时,房东突然提升“条件”称,月租金须交700元,租金半年一付,丁先生勉强答应后,房东仍不满意,又无端拔高“条件”,提出还须交押金5000元。丁先生想与房主进一步协商,结果被拒之门外。看房未果的丁先生遂下楼找中介继续寻租,对方却不愿为其提供房源,更拒绝退还中介费。情急之下,丁先生拨打110求助,中介老板见状竟恐吓要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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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内房东房客可用合同应对“扯皮”
房屋租赁并不比买卖简单。对于房东,租赁期限内房屋已脱离自己的实际掌控,要通过合同确保自己的租金收益,同时保护房屋不被人为损坏,更要避免面临租客违约提前退租后“人去楼空”的被动处境。对于房客,因并非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仅从所有权人处取得有限的使用权,在租赁期限内对房屋使用范围、相关设施的使用及费用承担在合同中也均应明确约定。 确定租赁双方当事人身份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当事人为个人还是公司。若以公司身份作为出租或承租人,租赁合同必须体现该租赁行为为公司行为,否则一旦出现问题,相对人很难向个人追究原本应由公司承担的法律责任。 另外,承租人应当依据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来确定与其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对人是否确有出租该房屋的权利。若承租人与实际上并无出租权的人签订租赁合同,则该合同须经有权出租的人认可。否则,在此之前该租赁合同的效力尚未确定。如果未经认可,承租人可能面临缺乏有效合同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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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上租房难合适 教你租到好房的四大诀窍
以上几个例子只是众多租房一族中的几个典型案例,无论是哪种租房人群,都会有各自的租房标准和考虑因素,但是在众多的经历和采访当中我们还是发现了一些共性。 1.跑中介。沪上的房产中介很多,建议选择市场信誉好,规模较大的正规中介机构。这样即使以 后出现纠纷,权益也能相对得到保障。建议将联系中介机构的重心放在目标地段附近的中介机构和一些网络遍布全市的大型中介公司。 2.网络途径。网上的信息错综复杂,要想找到有用的信息的确要花一番心血。你在搜索的时候可以直接指向你的目标房源,将符合你租房条件的房源直接列表归档。 3.熟人介绍。通过周围朋友同事等,散布你自己需要租房的信息。 4.逛小区。这是一个笨办法,却不失为一个节约时间精力和开销的最为有效的方法。你可以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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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留心产证及身份证 租房遇骗一房租三人
“我住得好好的,竟然有位小姐拿着房门钥匙,拖着行李要进来。”万小姐说。 “我付了半年房租,按照合同入住,可是原来的房客还没搬。”汪小姐说。 20多平方米的一间房,一天内竟然有了3个“主人”,前一位租期还没到,后两位却都拿着合同要入住。3份租赁合同的甲方都是“夏磊”,可去年底,自称房东代理人的夏磊失踪了。 押金向谁要 去年6月,万小姐通过上海宁津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在天山路租了一间20多平方米的房子,租期为6个月,租金为每月1200元,每3个月结算一次,押金为1200元。 万小姐的丈夫邹先生说:“合同是和夏磊签的,他自称是房东代理人。当时,我们没看到房产证、房东身份证等证件。”入住5个月后,夏磊联系万小姐,让她提前几天搬家。于是双方约定提前半个月结束合同,夏磊除了退还押金之外,再退半个月房租。 ...